索 引 号 | 002550751/2015-54127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统计局 | 发布日期 | 2015-03-10 |
文 号 | 主题词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南湖区政府督查室的要求编制。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情况等六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一、概述
南湖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规定和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抓好落实。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以外的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2014年,按照全区统一部署调整完善公开栏目。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南湖区统计局在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7条,其中组织机构7条、政策文件2条、规划计划2条、人事信息1条、工作动态223条、公示公告2条、统计信息51条、财政信息2条、行政权力4条、党务信息13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在局机关内设“南湖区统计局党务政务公开栏”、“通知公告栏”,将机构职责、服务事项等予以公布。同时,还采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利用率偏低;
2.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工作人员和管理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宣传。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鼓励公众熟练运用网上查询,提高办事效率。
2.进一步加强及时性和有效性。按照《条例》,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对《条例》中所规定的要公开的信息,一定要全面、准确、规范地向全社会公开。
3.加强管理。进一步深入学习《条例》,统一思想,明确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相关职责,完善审核、发布的程序。加快信息更新速度,提升网站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