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550567/2015-36748 公开分类
发布单位 区环保局 发布日期 2015-03-30
文  号 主题词

南湖区环境保护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30 11:31 信息来源:区环保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南湖区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南湖区环保局党组高度重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作为推进环保业务工作,促进环保队伍建设,深化环保与广大群众密切联系的有效措施来抓,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良好,取得了新的成效。2014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领导,完善工作制度、程序,制定落实了《南湖区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局领导班子分工和中层干部变化情况及时充实完善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具体承办,各科室、直属单位共同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为政务公开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对各类环境信息进一步梳理规范,对于不涉及国家机密、宜于公开的事项,全部予以公开,确保群众的环境知情权。 

  (二)搭建信息公开平台

  一是加强网站建设。南湖环保局政府网站作为环境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了全面改版升级,进一步细化增加公开目录。广大群众随时可以通过南湖区环保局网站了解我区审批的项目信息、环保工作业务流程、环境保护各项政策法规、环境保护工作动态等各类环境信息。

  二是利用新闻媒体发布公开信息。对生态建设、水环境整治、六大行业整治及大气污染防控等一些涉及面广、牵动面大、政策性强的环境保护工作以及我区居民关心的环境热点问题,以专栏、访谈、对话等形式及时在报纸、电台、电视台公开播放。 

  三是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形式,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把区行政审批中心环保服务窗口作为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派驻2名同志到中心工作,及时公开环保行政许可项目的名称、依据、办理条件、办结时限等信息,方便群众、企业办理各类环保行政业务。各业务科室在办公场所均设立公开栏,内容定期更新,将各部门职责、服务承诺、行政许可项目法律法规依据、工作流程等信息都对外公示,主动接受群群众监督。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2014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0条,其中区环保局子网站发布信息340条。在嘉广集团新闻频道、浙江日报、《嘉兴日报南湖新闻》等主要媒体开辟专题栏目,刊发各类生态建设报道近211篇,编制《南湖区水环境质量月报》、《南湖区“河长制”监测报表》等简报24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程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可采用互联网申请、书面申请、现场申请等方式。落实专人保证随时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其中,属于主动公开信息的申请,尽可能当场答复和办理;属于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严格按照上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2014年度,我局收到群众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均做到按时办结。

  2014年,我局未涉及向申请人收取费用及减免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没有与区环保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虽然显著提高,但是与《条例》要求、与社会公众需求还有差距,从信息公开实际工作情况看,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部分政务信息的时效性有待加强,政府网站部分信息的发布还存在滞后现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等。今后,我局将继续坚持政务公开“服务于民”的宗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持续提高政务公开和服务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我局将按照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二是继续做好重点事项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公开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环保政府信息。

  三是继续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对待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受理、回复工作。

  (二)进一步巩固现有载体

    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将抓热点、重难点、突重点,第一时间发布权威正面信息,让广大公众充分了解我局环保工作动态,增加工作透明度,使政府部门工作流程、决策程序、法律依据更加明确,把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