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550364/2016-52766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南湖区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16-03-03 |
文 号 | 主题词 |
2015年,南湖区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政府信息公开为重点,认真做好政务公开与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各项工作信息化、透明度水平。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5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我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和分工,动态更新及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正常运作。2015年,区司法局主要通过子网站以及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渠道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与履职情况,为广大公众提供了畅通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查询通道。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确定由局办公室牵头,并指定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推进和协调工作的力度。
(二)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依据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
(三)政府信息公开初见成效。在区政府的指导下,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局各所和科室的共同努力下,我局政务信息网站能做到公开信息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质量能做到全面和准确。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5年,区司法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228条。其中,政策文件32条、总结计划2条、公示公告1条、财政信息4条、党务信息6条、工作动态228条。从渠道和形式看,全部为网上公开。
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5年,区司法局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出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区司法局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2015年度没有信息公开进行收费行为。
四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4年,区司法局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且全年未发生需要解答的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
五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1、政府信息公开数量还需增加;2、信息公开的内容栏目不均衡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保证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梳理好局机关以及局属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注重信息输入,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同时注意信息公开平台各个栏目项的信息加载,平衡栏目内容,继续及时、准确公布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动态。
三是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