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550751/2016-54128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统计局 | 发布日期 | 2016-03-03 |
文 号 | 主题词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南湖区政府督查室的要求编制。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情况等六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年来,我局根据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视信息公开,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以外的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南湖区统计局在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1条,其中组织机构3条、政策文件18条、规划计划2条、人事信息2条、工作动态171条、公示公告2条、统计信息55条、财政信息4条、党务信息4条。在局机关内设“南湖区统计局党务政务公开栏”、“通知公告栏”,将机构职责、服务事项等予以公布。同时,还采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的渠道较为单一,公开的数量、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管理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2.进一步加强及时性和有效性。按照《条例》,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对《条例》中所规定的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全面、准确、规范地向全社会公开。
3.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公开的效率。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完善网站服务功能,为公众查询信息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提高信息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