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552407/2016-11049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凤桥镇 | 发布日期 | 2016-06-22 |
文 号 | 主题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凤桥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www.nanhu.gov.cn/col/col1229302414/index.html)和中国南湖(http://www.nan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凤桥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凤桥镇人民政府(新康路105号);邮编:314007;联系电话:0573-83188170。
一、概述
按照省、市、区有关做好施行《条例》准备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凤桥镇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截至2015年12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主要内容
2015年度我镇累计共公开信息1130条,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的包括政府文件、党建动态、通知公告、办事指南、招商动态、综治工作和其它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等,其中工作动态118条,通知公告335条。此外,还充分利用上级媒体公开信息342条,利用广播、镇报、公开栏等形式公开了300余条。
(二)主动公开形式
1、网站:凤桥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www.nanhu.gov.cn/col/col1229302414/index.html)。
2、凤桥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各村(社区)、居民集聚区设置公告栏。
3、凤桥镇镇报《凤桥之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镇未发生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大,群众知晓率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但是还存在部分群众了解程度不够的情况。下一步将尽可能利用更多的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群众对本镇有关信息的知晓率。
2、信息公开的方式需要进一步多样化。我镇主要通过网站、公开栏、广播站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近年在各村(居)委都设立了电子触摸屏和LED滚屏,方便群众可随时查阅村务、政务公开情况和内容。未来我镇将拓展更多的信息公开的形式,如手机短信、微信等,提高信息公开效率,拓宽群众获取政务信息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