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50348/2017-138885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单位 区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17-12-27
文  号 南教文体〔2017〕50号 关联类型
文件登记号 FNHD04-2017-0001 有 效 性 有效

【失效】关于下发《南湖区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7 15:52 信息来源:浏览次数:

南教文体〔2017〕50号

关于下发《南湖区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幼儿园:

现将《南湖区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7年4月5日

南湖区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地方负责、分级管理、部门合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依照《关于做好市本级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嘉教基【2017】8 号)的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区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确保今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开、公平、有序,现就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普惠原则。切实保障南湖区适龄幼儿入园权利,促进学前教育公平普惠发展,拓展资源,提高学前三年幼儿园入园率。积极保障适龄轻度残疾幼儿入园随班就读,不得歧视或拒收,努力提高适龄特殊幼儿入园率,按规定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减免费用工作。

(二)坚持分级管理原则。各镇(街道)统筹区域内各类学前教育资源,确保辖区内适龄的户籍幼儿按时、就近入园,尽最大努力满足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人口子女入园需求。各幼儿园根据办园性质、保教条件和区域生源数等因素,科学制定幼儿园招生计划和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招生程序。

(三)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各幼儿园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实施意见,采用“同步预报、分批录取”的方法,严格招生程序,严格工作要求,除进行体检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坚决防止“小学化”倾向。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规定,不得收取报名费,禁止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严肃查处招生入园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二、招生办法

(一)报名对象:小班幼儿年龄原则上满3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二)班额要求:各幼儿园要严格按《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浙教学前〔2014〕62号)规定的班额标准。由于教育资源紧张等特殊原因,需要突破核定班额或举办托班的,由所在街道(镇)政府签署意见后,报区教文体局批准。

(三)招生程序

1.发布招生公告。各幼儿园至少提前两周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性质、类别、招生计划、报名时间、收费项目及标准、报名咨询电话以及报名所需材料等)。各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嘉兴市本级幼儿园招生计划备案表4月13日前报区教文体局教育科备案。

2.预报名登记。预报名登记时间:第一批5月20日-22日(周六至周一);第二批5月24日-27日(周三至周六);第三批5月28日-31日止(周日至周三)。鼓励幼儿园采用网上报名和分散验证等方法,提供多种报名方式。避免因报名时间过度集中出现拥挤等问题。一名幼儿只能到一所幼儿园报名登记,不能在其他幼儿园重复登记,如有重复报名登记的,均作无效处理,不予录取。如有伪造证件,责任自负。

第一批:(1)小区配套幼儿园需保证小区内住户(适龄幼儿的监护人房户一致)幼儿的入园需求;企事业单位、部门办的幼儿园需保证满足本单位、本系统幼儿入园需求;(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优先保障现役军人、援疆援藏干部、台胞、侨胞和高层次引进人才,各类政策性优待对象申请应于5月5日前完成,逾期视自动放弃处理。(3)各幼儿园招收本街道(镇)内户籍的幼儿。

第二批:(1)第一批未录取的幼儿;(2)本街道(镇)外南湖区户籍的幼儿;(3)非南湖区户籍但监护人有南湖区(不含长水街道、城南街道)产权房的幼儿。

第三批:有招生余额的幼儿园招收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幼儿借读登记。具体条件为:(1)提供幼儿本人及父母户口簿;(2)其父母在南湖区(不含长水街道、城南街道)范围内办理的一年以上居住证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3)预防接种卡;(4)南湖区(不包括长水街道、城南街道)租房合同。外籍、非大陆籍幼儿参考条件执行。

3.分批次录取。

各幼儿园新生分批次进行录取。

第一批(5月23日前完成)。报名登记人数未超出幼儿园计划招生数的,全部录取;报名登记人数超出幼儿园计划招生数的,各幼儿园自拟方案。采用摇号方式,时间统一为5月23下午(周二)。

第二批(5月27日前完成)。优先录取符合“本街道(镇)户籍”条件的幼儿;其次录取符合“南湖区户籍”条件的幼儿;第三录取非南湖区户籍但新生父母在本区有产权房的幼儿。

第三批(5月31日前完成)。录取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幼儿。

4.公布录取名单(6月1日前完成)。各幼儿园及时公布录取名单,发放幼儿入园通知书,幼儿入园前须到市妇幼保健院体检,体检合格者方能入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镇(街道)应建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挖潜扩容、统筹协调幼儿园招生工作;各幼儿园园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小组,科学拟定招生方案,严格执行文件、规范招生。

(二)加强工作落实。各部门、各单位按职责落实工作,科学配置资源,积极主动公开信息,热情接待来信来访,耐心解释相关招生政策,妥善处理好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维护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监督力度。区教文体局将成立幼儿园招生工作督查组。将规范招生作为幼儿园年审、等级评估、财政专项经费补助和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幼儿园应建立由社区代表、家长代表参与的招生监督小组。对严重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2017年南湖区各镇(街道)户籍适龄幼儿人数

2.2017年秋季南湖区各幼儿园招生计划

3. 嘉兴市本级幼儿园招生计划备案表

4.嘉兴市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幼儿园)

5.嘉兴市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幼儿园)

附件1

     年龄

       人数

单位

小   班

      备注

2013.9.1-2014.8.31

(单位:人)


凤桥镇

386


余新镇

336


新丰镇

306


嘉兴科技城(大桥镇)

385


七星街道

221


新嘉街道

391


新兴街道

319


建设街道

254


解放街道

162


南湖街道

566


东栅街道

781


总计

4107


附件2

附件2

2017年秋季南湖区幼儿园招生计划

序号

属地

单  位

类别

等级

小班招生(班)

备注

1

新兴

街道

文昌路幼儿园

公益性

省一级

2


2

卫生幼儿园总部

公益性

省一级

3


3

卫生幼儿园城南部

公益性

省一级

2


4

河西幼儿园

公益性

省一级

3


5

河西幼儿园松鹤里分园

公益性

省一级

1


6

嘉兴庆安秀城幼儿园

非公益性

省二级

3


7

庆安小剑桥幼儿园

非公益性

省三级

3


8

新嘉街道

宏兴幼儿园(南、北区)

公益性

省一级

5


9

艺术幼儿园

公益性

省一级

4


10

清河幼儿园总园

公益性

省二级

2


11

清河幼儿园穆湖分园

公益性

省一级

2


12

一幼北京城幼儿园

公益性

省二级

2


13

房管幼儿园

公益性

省二级

2


14

栅堰幼儿园

公益性

省三级

2


15

浩博幼儿园

公益性

省三级

2


16

三十六所幼儿园

公益性

省三级

3


17

建设街道

第一幼儿园(勤俭园)

公益性

省一级

3

缩1班

18

第三幼儿园

公益性

省一级

4

扩2班

19

机关幼儿园

公益性

省一级

3


20

城建幼儿园

公益性

省三级

1


21

解放街道

解放幼儿园

公益性

省二级

3


22

代代康·诺贝尔幼儿园

公益性

省二级

2


23

汉伟幼儿园

非公益性

省三级

2

扩1班

24

佳源都市幼儿园(筹)

公益性

待定

3

2017.9开园

25

南湖街道

第二幼儿园

公益性

省一级

7


26

文昌路幼儿园万舟分园

公益性

省一级

4


27

烟雨幼儿园

公益性

省一级

3


28

二幼新湖早教中心

公益性

省二级

3


29

中国音乐学院附属艺术幼儿园嘉兴园

非公益性

省二级

4


30

桂苑幼儿园

公益性

省三级

3

扩1班

31

三之三翰林府第幼儿园

非公益性

省三级

2


32

南湖创业幼儿园

公益性

省三级

0

17年停止招生

33

民凤幼儿园

非公益性

准办园

2



34

南湖新区(东栅街道

第一幼儿园(南湖新区园)

公益性

省二级

5



35

艺术幼儿园泾水园

公益性

省二级

3



36

机关幼儿园育才园

公益性

省二级

3



37

宏兴幼儿园普罗旺斯园

公益性

省二级

4



38

代代康南湖新区幼儿园

非公益性

省二级

4



39

南湖国际罗马都市幼儿园

公益性

省二级

3



40

三十六所幼儿园泾水园

公益性

省三级

3



41

东栅中心幼儿园

公益性

省三级

0

配合东栅街道拆迁后关停


42

华侨国际幼儿园

非公益性

省三级

2

扩1班


43

嘉兴科技城(大桥镇)

御上江南幼儿园

公益性

省二级

3



44

大桥镇实验幼儿园

公益性

省二级

6

扩1班


45

大桥镇中心幼儿园

非公益性

省三级

6



46

大桥步云中心幼儿园

公益性

省三级

3



47

大桥镇建国幼儿园

公益性

省三级

1

扩1班


48

大桥镇实验幼儿园曹庄分园

公益性

省三级

2



49

七星街道

七星中心幼儿园江南新家园

公益性

省二级

4

扩1班


50

七星中心幼儿园三家浜园

公益性

省二级

4



51

嘉城绿都幼儿园

公益性

省二级

4



52

南湖绿都幼儿园

公益性

省二级

4



53

余新镇

余新镇第一幼儿园

公益性

省二级

7



54

余新镇中心幼儿园

公益性

省二级

4



55

世合(双语)学校附属第一幼儿园

非公益性

准办园

2



56

凤桥镇

凤桥镇中心幼儿园

公益性

省二级

6

扩2班


57

凤桥新篁中心幼儿园

公益性

省二级

3



58

凤桥镇庄史幼儿园

公益性

省三级

2



59

新丰镇

新丰镇中心幼儿园

公益性

省二级

6

扩1班


60

新丰镇中心幼儿园横港园

公益性

省三级

2



61

新丰镇栖凰埭幼儿园

公益性

省三级

2



62

新丰镇东联幼儿园

公益性

省三级

2



63

新丰镇竹林幼儿园

公益性

准办园

2

扩1班




总计



192



附件3

嘉兴市本级幼儿园招生计划备案表

区教育行政部门:        ( 盖章)                                                     年   月    日

幼儿园名称

地址

性质

类别

计划招生数

报名时间

收费标准

报名咨询电话





总人数(人)

小班班数(个)

托班班数(个)


































总计










备注:“类别”指是否公益性,“收费标准”为保教费标准。

附件4

嘉兴市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幼儿园)

军人

子女

基本

情况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户  籍

所在地


拟入园

1

2

家  庭

住  址


电话


军人

基本

情况

军  人

姓  名


性  别


部职别


部队驻地

    省(直辖市)      市(地区)      县(市、区)/属   类区

其他法

定监护

人情况

姓  名


性 别


电话


户  籍

所在地

区(县)   街道(乡镇)   社区(村)

军人类别(打“√”)

 

 

 

一类:烈士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 ),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   ),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 ),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   );二类:作战部队(“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   ),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 ),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 ),因公牺牲军人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 ),受正大军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军人(   );三类:上述一类二类以外的其他军人( )。

 

申请

理由

 

                                            

                                  签名:            年    月    日

部队师或团政治机关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军分区或县(区) 人民武装部审核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或(区)

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三份,审核后,区教育行政部门、人民武装部和学校(幼儿园)各一份。

附件5

嘉兴市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幼儿园)

子女

基本

情况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户  籍

所在地

         区(县)       街道(镇)        社区(村)   

拟入园(校)

名     称


家庭地址


申请人

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联系方式


政策性照顾类别

(打“√”)

烈士子女           (    )

援疆援藏干部       (    )

台胞               (    )

侨胞               (    )

高层次引进人才     (    )

领军人才           (    )

其他法

定监护

人情况

姓  名


性别


联系方式


户籍所在地

区(县)   街道(乡镇)   社区(村)

申请

理由

 

        

 

 

         签名:

              年      月    日

有关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或(区)

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有关部门”指市或区台办、侨办、组织部门、人才办、人社局专项办等 。此表一式三份,审核后,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幼儿园各一份。

抄送:市教育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新居民事务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霍忠华副区长。            共印75份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