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50348/2017-138885 | 主题分类 | 教育 |
发布单位 | 区教育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17-12-27 |
文 号 | 南教文体〔2017〕50号 | 关联类型 | |
文件登记号 | FNHD04-2017-0001 | 有 效 性 | 有效 |
南教文体〔2017〕50号
关于下发《南湖区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幼儿园:
现将《南湖区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7年4月5日
南湖区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地方负责、分级管理、部门合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依照《关于做好市本级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嘉教基【2017】8 号)的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区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确保今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开、公平、有序,现就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普惠原则。切实保障南湖区适龄幼儿入园权利,促进学前教育公平普惠发展,拓展资源,提高学前三年幼儿园入园率。积极保障适龄轻度残疾幼儿入园随班就读,不得歧视或拒收,努力提高适龄特殊幼儿入园率,按规定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减免费用工作。
(二)坚持分级管理原则。各镇(街道)统筹区域内各类学前教育资源,确保辖区内适龄的户籍幼儿按时、就近入园,尽最大努力满足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人口子女入园需求。各幼儿园根据办园性质、保教条件和区域生源数等因素,科学制定幼儿园招生计划和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招生程序。
(三)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各幼儿园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实施意见,采用“同步预报、分批录取”的方法,严格招生程序,严格工作要求,除进行体检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坚决防止“小学化”倾向。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规定,不得收取报名费,禁止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严肃查处招生入园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二、招生办法
(一)报名对象:小班幼儿年龄原则上满3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二)班额要求:各幼儿园要严格按《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浙教学前〔2014〕62号)规定的班额标准。由于教育资源紧张等特殊原因,需要突破核定班额或举办托班的,由所在街道(镇)政府签署意见后,报区教文体局批准。
(三)招生程序
1.发布招生公告。各幼儿园至少提前两周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性质、类别、招生计划、报名时间、收费项目及标准、报名咨询电话以及报名所需材料等)。各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嘉兴市本级幼儿园招生计划备案表4月13日前报区教文体局教育科备案。
2.预报名登记。预报名登记时间:第一批5月20日-22日(周六至周一);第二批5月24日-27日(周三至周六);第三批5月28日-31日止(周日至周三)。鼓励幼儿园采用网上报名和分散验证等方法,提供多种报名方式。避免因报名时间过度集中出现拥挤等问题。一名幼儿只能到一所幼儿园报名登记,不能在其他幼儿园重复登记,如有重复报名登记的,均作无效处理,不予录取。如有伪造证件,责任自负。
第一批:(1)小区配套幼儿园需保证小区内住户(适龄幼儿的监护人房户一致)幼儿的入园需求;企事业单位、部门办的幼儿园需保证满足本单位、本系统幼儿入园需求;(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优先保障现役军人、援疆援藏干部、台胞、侨胞和高层次引进人才,各类政策性优待对象申请应于5月5日前完成,逾期视自动放弃处理。(3)各幼儿园招收本街道(镇)内户籍的幼儿。
第二批:(1)第一批未录取的幼儿;(2)本街道(镇)外南湖区户籍的幼儿;(3)非南湖区户籍但监护人有南湖区(不含长水街道、城南街道)产权房的幼儿。
第三批:有招生余额的幼儿园招收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幼儿借读登记。具体条件为:(1)提供幼儿本人及父母户口簿;(2)其父母在南湖区(不含长水街道、城南街道)范围内办理的一年以上居住证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3)预防接种卡;(4)南湖区(不包括长水街道、城南街道)租房合同。外籍、非大陆籍幼儿参考条件执行。
3.分批次录取。
各幼儿园新生分批次进行录取。
第一批(5月23日前完成)。报名登记人数未超出幼儿园计划招生数的,全部录取;报名登记人数超出幼儿园计划招生数的,各幼儿园自拟方案。采用摇号方式,时间统一为5月23日下午(周二)。
第二批(5月27日前完成)。优先录取符合“本街道(镇)户籍”条件的幼儿;其次录取符合“南湖区户籍”条件的幼儿;第三录取非南湖区户籍但新生父母在本区有产权房的幼儿。
第三批(5月31日前完成)。录取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幼儿。
4.公布录取名单(6月1日前完成)。各幼儿园及时公布录取名单,发放幼儿入园通知书,幼儿入园前须到市妇幼保健院体检,体检合格者方能入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镇(街道)应建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挖潜扩容、统筹协调幼儿园招生工作;各幼儿园园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小组,科学拟定招生方案,严格执行文件、规范招生。
(二)加强工作落实。各部门、各单位按职责落实工作,科学配置资源,积极主动公开信息,热情接待来信来访,耐心解释相关招生政策,妥善处理好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维护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监督力度。区教文体局将成立幼儿园招生工作督查组。将规范招生作为幼儿园年审、等级评估、财政专项经费补助和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幼儿园应建立由社区代表、家长代表参与的招生监督小组。对严重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2017年南湖区各镇(街道)户籍适龄幼儿人数
2.2017年秋季南湖区各幼儿园招生计划
3. 嘉兴市本级幼儿园招生计划备案表
4.嘉兴市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幼儿园)
5.嘉兴市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幼儿园)
附件1
年龄 人数 单位 | 小 班 | 备注 |
2013.9.1-2014.8.31 (单位:人) | ||
凤桥镇 | 386 | |
余新镇 | 336 | |
新丰镇 | 306 | |
嘉兴科技城(大桥镇) | 385 | |
七星街道 | 221 | |
新嘉街道 | 391 | |
新兴街道 | 319 | |
建设街道 | 254 | |
解放街道 | 162 | |
南湖街道 | 566 | |
东栅街道 | 781 | |
总计 | 4107 |
附件2
附件2 2017年秋季南湖区幼儿园招生计划 | |||||||
序号 | 属地 | 单 位 | 类别 | 等级 | 小班招生(班) | 备注 | |
1 | 新兴 街道 | 文昌路幼儿园 | 公益性 | 省一级 | 2 | ||
2 | 卫生幼儿园总部 | 公益性 | 省一级 | 3 | |||
3 | 卫生幼儿园城南部 | 公益性 | 省一级 | 2 | |||
4 | 河西幼儿园 | 公益性 | 省一级 | 3 | |||
5 | 河西幼儿园松鹤里分园 | 公益性 | 省一级 | 1 | |||
6 | 嘉兴庆安秀城幼儿园 | 非公益性 | 省二级 | 3 | |||
7 | 庆安小剑桥幼儿园 | 非公益性 | 省三级 | 3 | |||
8 | 新嘉街道 | 宏兴幼儿园(南、北区) | 公益性 | 省一级 | 5 | ||
9 | 艺术幼儿园 | 公益性 | 省一级 | 4 | |||
10 | 清河幼儿园总园 | 公益性 | 省二级 | 2 | |||
11 | 清河幼儿园穆湖分园 | 公益性 | 省一级 | 2 | |||
12 | 一幼北京城幼儿园 | 公益性 | 省二级 | 2 | |||
13 | 房管幼儿园 | 公益性 | 省二级 | 2 | |||
14 | 栅堰幼儿园 | 公益性 | 省三级 | 2 | |||
15 | 浩博幼儿园 | 公益性 | 省三级 | 2 | |||
16 | 三十六所幼儿园 | 公益性 | 省三级 | 3 | |||
17 | 建设街道 | 第一幼儿园(勤俭园) | 公益性 | 省一级 | 3 | 缩1班 | |
18 | 第三幼儿园 | 公益性 | 省一级 | 4 | 扩2班 | ||
19 | 机关幼儿园 | 公益性 | 省一级 | 3 | |||
20 | 城建幼儿园 | 公益性 | 省三级 | 1 | |||
21 | 解放街道 | 解放幼儿园 | 公益性 | 省二级 | 3 | ||
22 | 代代康·诺贝尔幼儿园 | 公益性 | 省二级 | 2 | |||
23 | 汉伟幼儿园 | 非公益性 | 省三级 | 2 | 扩1班 | ||
24 | 佳源都市幼儿园(筹) | 公益性 | 待定 | 3 | 2017.9开园 | ||
25 | 南湖街道 | 第二幼儿园 | 公益性 | 省一级 | 7 | ||
26 | 文昌路幼儿园万舟分园 | 公益性 | 省一级 | 4 | |||
27 | 烟雨幼儿园 | 公益性 | 省一级 | 3 | |||
28 | 二幼新湖早教中心 | 公益性 | 省二级 | 3 | |||
29 | 中国音乐学院附属艺术幼儿园嘉兴园 | 非公益性 | 省二级 | 4 | |||
30 | 桂苑幼儿园 | 公益性 | 省三级 | 3 | 扩1班 | ||
31 | 三之三翰林府第幼儿园 | 非公益性 | 省三级 | 2 | |||
32 | 南湖创业幼儿园 | 公益性 | 省三级 | 0 | 17年停止招生 | ||
33 | 民凤幼儿园 | 非公益性 | 准办园 | 2 | |||
34 | 南湖新区(东栅街道 ) | 第一幼儿园(南湖新区园) | 公益性 | 省二级 | 5 | ||
35 | 艺术幼儿园泾水园 | 公益性 | 省二级 | 3 | |||
36 | 机关幼儿园育才园 | 公益性 | 省二级 | 3 | |||
37 | 宏兴幼儿园普罗旺斯园 | 公益性 | 省二级 | 4 | |||
38 | 代代康南湖新区幼儿园 | 非公益性 | 省二级 | 4 | |||
39 | 南湖国际罗马都市幼儿园 | 公益性 | 省二级 | 3 | |||
40 | 三十六所幼儿园泾水园 | 公益性 | 省三级 | 3 | |||
41 | 东栅中心幼儿园 | 公益性 | 省三级 | 0 | 配合东栅街道拆迁后关停 | ||
42 | 华侨国际幼儿园 | 非公益性 | 省三级 | 2 | 扩1班 | ||
43 | 嘉兴科技城(大桥镇) | 御上江南幼儿园 | 公益性 | 省二级 | 3 | ||
44 | 大桥镇实验幼儿园 | 公益性 | 省二级 | 6 | 扩1班 | ||
45 | 大桥镇中心幼儿园 | 非公益性 | 省三级 | 6 | |||
46 | 大桥步云中心幼儿园 | 公益性 | 省三级 | 3 | |||
47 | 大桥镇建国幼儿园 | 公益性 | 省三级 | 1 | 扩1班 | ||
48 | 大桥镇实验幼儿园曹庄分园 | 公益性 | 省三级 | 2 | |||
49 | 七星街道 | 七星中心幼儿园江南新家园 | 公益性 | 省二级 | 4 | 扩1班 | |
50 | 七星中心幼儿园三家浜园 | 公益性 | 省二级 | 4 | |||
51 | 嘉城绿都幼儿园 | 公益性 | 省二级 | 4 | |||
52 | 南湖绿都幼儿园 | 公益性 | 省二级 | 4 | |||
53 | 余新镇 | 余新镇第一幼儿园 | 公益性 | 省二级 | 7 | ||
54 | 余新镇中心幼儿园 | 公益性 | 省二级 | 4 | |||
55 | 世合(双语)学校附属第一幼儿园 | 非公益性 | 准办园 | 2 | |||
56 | 凤桥镇 | 凤桥镇中心幼儿园 | 公益性 | 省二级 | 6 | 扩2班 | |
57 | 凤桥新篁中心幼儿园 | 公益性 | 省二级 | 3 | |||
58 | 凤桥镇庄史幼儿园 | 公益性 | 省三级 | 2 | |||
59 | 新丰镇 | 新丰镇中心幼儿园 | 公益性 | 省二级 | 6 | 扩1班 | |
60 | 新丰镇中心幼儿园横港园 | 公益性 | 省三级 | 2 | |||
61 | 新丰镇栖凰埭幼儿园 | 公益性 | 省三级 | 2 | |||
62 | 新丰镇东联幼儿园 | 公益性 | 省三级 | 2 | |||
63 | 新丰镇竹林幼儿园 | 公益性 | 准办园 | 2 | 扩1班 | ||
总计 | 192 |
附件3
嘉兴市本级幼儿园招生计划备案表
区教育行政部门: ( 盖章) 年 月 日
幼儿园名称 | 地址 | 性质 | 类别 | 计划招生数 | 报名时间 | 收费标准 | 报名咨询电话 | ||
总人数(人) | 小班班数(个) | 托班班数(个) | |||||||
总计 |
备注:“类别”指是否公益性,“收费标准”为保教费标准。
附件4
嘉兴市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幼儿园)
军人 子女 基本 情况 |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出生年月 | ||||||||||
户 籍 所在地 | 拟入园 | 1. 2. | ||||||||||||
家 庭 住 址 | 电话 | |||||||||||||
军人 基本 情况 | 军 人 姓 名 | 性 别 | 部职别 | |||||||||||
部队驻地 | 省(直辖市) 市(地区) 县(市、区)/属 类区 | |||||||||||||
其他法 定监护 人情况 | 姓 名 | 性 别 | 电话 | |||||||||||
户 籍 所在地 | 区(县) 街道(乡镇) 社区(村) | |||||||||||||
军人类别(打“√”)
| 一类:烈士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 ),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 ),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 ),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 );二类:作战部队(“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 ),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 ),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 ),因公牺牲军人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 ),受正大军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军人( );三类:上述一类二类以外的其他军人( )。 | |||||||||||||
申请 理由 |
签名: 年 月 日 | |||||||||||||
部队师或团政治机关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军分区或县(区) 人民武装部审核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或(区) 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三份,审核后,区教育行政部门、人民武装部和学校(幼儿园)各一份。
附件5
嘉兴市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幼儿园)
子女 基本 情况 |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出生年月 | ||||||
户 籍 所在地 | 区(县) 街道(镇) 社区(村) | 拟入园(校) 名 称 | ||||||||
家庭地址 | ||||||||||
申请人 基本情况 | 姓 名 | 性别 | 联系方式 | |||||||
政策性照顾类别 (打“√”) | 烈士子女 ( ) 援疆援藏干部 ( ) 台胞 ( ) 侨胞 ( ) 高层次引进人才 ( ) 领军人才 ( ) | |||||||||
其他法 定监护 人情况 | 姓 名 | 性别 | 联系方式 | |||||||
户籍所在地 | 区(县) 街道(乡镇) 社区(村) | |||||||||
申请 理由 |
签名: 年 月 日 | |||||||||
有关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或(区) 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备注:“有关部门”指市或区台办、侨办、组织部门、人才办、人社局专项办等 。此表一式三份,审核后,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幼儿园各一份。
抄送:市教育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新居民事务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霍忠华副区长。 共印75份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