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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733199846/2017-01187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行政审批局 | 发布日期 | 2017-03-23 |
文 号 | 主题词 |
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以下简称“行政审批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法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nanhu.gov.cn/)中区行政审批局中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邮编:314051,电话:8999221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工作。2016年度行政审批局结合实际情况,努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6年度,行政审批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220条,其中政策文件8条,工作动态22条,公告公示168条,财政信息1条,其他信息1条。
(二)公开形式
1.网站
通过“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nanhu.gov.cn/)可查阅行政审批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行政审批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同时,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公开了行政审批局接受信息公开投诉电话,以及其它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政府信息的形式。
2.档案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行政审批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行政审批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接受群众咨询27420次,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方式受理,均得到及时妥善解答,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审批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细化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责任人,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审批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
(二)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审批局积极贯彻《条例》,结合自身实际,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做到主动公开、保证时效。同时定期维护行政审批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方便广大群众提出咨询、行使监督权利。
(三)依法公开政务信息。行政审批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主渠道作用,主动公开行政审批工作相关信息,并向社会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及时;二是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够全面;三是《条例》的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意识。加强学习,统一认识,充分发挥行政审批局各科室和入驻部门窗口的积极性,进一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进行更新维护,全力为需获取信息的公众服务。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促进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促进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开展。
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