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550751/2018-54131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统计局 | 发布日期 | 2018-03-13 |
文 号 | 主题词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制。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情况等六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我局建立机制、落实人员,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以外的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南湖区统计局在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4条,其中组织机构3条、政策文件9条、规划计划2条、人事信息1条、工作动态108条、公示公告4条、统计信息84条、财政信息2条、党务信息8条、其他信息3条。在局机关内设“南湖区统计局党务政务公开栏”、“通知公告栏”,将机构职责、服务事项等予以公布。同时,还采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的数量、内容、时间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1. 根据工作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2. 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公开的效率,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