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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733199846/2018-01189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行政审批局 | 发布日期 | 2018-03-20 |
文 号 | 主题词 |
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以下简称“行政审批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法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nanhu.gov.cn/)中区行政审批局中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邮编:314000,电话:8999221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工作。2017年度行政审批局结合实际情况,努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7年度,行政审批局在“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共计659条,其中机构概况1条、领导信息1条、工作规则2条、政策文件59条、规划计划2条、工作动态64条、公告公示499条,统计信息15条、财政信息2条,党务信息13条、其他信息1条,另有发布微博103条,微信37条。
(二)公开形式
1.网站
通过“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nanhu.gov.cn/)可查阅行政审批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行政审批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同时,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公开了行政审批局接受信息公开投诉电话,以及其它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政府信息的形式。
2.档案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行政审批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行政审批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接受群众咨询32524次,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方式受理,均得到及时妥善解答,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积极加强组织保障。行政审批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专项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牵头,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具体公开工作和数据统计。年初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细化工作责任、明确各项工作责任人,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审批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
(二)建章立制,规范做好公开工作。行政审批局积极贯彻《条例》,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局内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做到主动公开、保证时效性和准确性。同时定期维护行政审批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方便广大群众咨询、办事和行使监督权利,确保权力公开在阳光下。
(三)畅通渠道,依法公开政务信息。行政审批局充分发挥“中国南湖”、“南湖区行政审批局”等门户网站的主渠道作用,主动公开行政审批工作相关信息,同时辅助以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渠道拓展信息公开面,畅通群众和企业获取我局相关信息的多个渠道。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深化有关《条例》和知识的学习,统一认识,充分发挥行政审批局各科室和入驻部门窗口的积极性,进一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进行更新维护,为广大公众提供更加全面的公开信息,便于公众办事和开展监督工作。
三是拓展公开渠道。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新渠道、新途径,以实现公众最便捷、最畅通地获取信息为工作立足点,探索除了服务大厅、网站、“两微”以外的其他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活动宣传和手机APP新媒体渠道的开发和延伸工作。
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