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550567/2018-36750 公开分类
发布单位 区环保局 发布日期 2018-03-20
文  号 主题词

南湖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20 09:17 信息来源:区环保局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及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由嘉兴市南湖区环境保护局编制完成。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及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共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湖区门户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湖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嘉兴市总部商务花园56幢403室,电话:0573-82835362。

一、概述

根据要求,本单位从办公室抽调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使得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能够实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截至2017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单位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7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9条。其中,组织机构5条、政策文件28条、规划计划4条、人事信息1条、工作动态46条、公示公告194条、财政信息3条、应急管理10条、重点事项3条、党务信息15条。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开辟专栏等,并重点加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在15个工作日之内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2017年,我局接到有关信息公开的申请3件,都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未涉及收费情况。

五、复议及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是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存在信息发布量少等问题。三是信息管理与维护人员的业务水平,要进一步提高。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下一步本单位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有效运作。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责任和时限,对工作中形成的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尽早的通过区门户网站公开,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2、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备案、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备案等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制度。

3、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强化宣传教育,加大对公众依法申请部门公开信息的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全面实现资源共享,达到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的目的。

 嘉兴市南湖区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