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55017X/2018-48635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农经局 | 发布日期 | 2018-03-28 |
文 号 | 主题词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及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由嘉兴市南湖区农业经济局编制完成。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及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共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湖区门户网”(www.nanhu.gov.cn)和“南湖农业信息网”(www.nha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湖区农业经济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嘉兴市中环东路南湖区行政中心C楼3326室,电话:0573-82838439。 一、概述 根据要求,本单位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本单位从办公室抽调专人专门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使得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能够实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截至2017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单位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7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1条。其中,组织机构1条、政策文件47条、工作动态64条、公示公告53条、财政信息2条、统计信息2条、党务信息5条、产业扶持5条、其他信息2条。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开辟专栏等,并重点加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收到并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单位的相关科室。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单位财政管理。 由于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有关的申诉案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和依申请收费情况。 五、复议及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南湖区农业经济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