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019-107475 主题分类 企业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4-01
文  号 南政办发〔2018〕23号 关联类型
文件登记号 FNHD01-2018-0004 有 效 性 失效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南湖区推进“低小散”企业“退散进集”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发〔2018〕23号)

发布日期:2018-04-01 15:18 信息来源:浏览次数:

嘉兴科技城、湘家荡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2018年南湖区推进“低小散”企业“退散进集”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南湖区推进“低小散”企业

“退散进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接轨上海”和“高质量外资集聚地建设”的战略部署,打好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全力推进我区“低小散”企业(作坊)“退散进集”,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域推进、全面清零”的总体要求,对全区范围内“低小散”企业(作坊)进行地毯式排摸,全域推进村级“低小散”企业(作坊)全面清零,着力推进化工、印染行业整治,坚决关停违法违规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两创”中心建设,推进小微企业向园区集聚提升,努力实现南湖区工业经济规范、集约、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全域整治目标。全域推进“低小散”企业(作坊)整治,整治“低小散”企业(作坊)1000家以上,其中“四无”企业560家以上,处置“僵尸企业”5家以上,腾退土地面积2000亩以上,其中可复垦可建设用地面积1000亩以上,实现污染物排放减量81.74吨,节约4.9万吨标煤,节约用电4770万度。

2.拔钉清零目标。在2017年整村清零的基础上,2018年继续推进村级工业企业集聚点拔钉清零,重点区域:嘉兴科技城:花园村企业集聚点、建国村、焦山门村、天明社区、亚太社区、中华村、十八里村、江南村、农建村、云东村、胥山村、八里村、倪家浜村、由桥村;湘家荡:湘湖社区、老东栅企业集聚点;新丰镇:乌桥村企业集聚点、杨庄村、丰北社区、丰南社区、横港村企业集聚点、栖凰埭村企业集聚点、金章村、民丰村企业集聚点、净相村企业集聚点、竹林村企业集聚点;余新镇:永利村、普光村、金星村企业集聚点;凤桥镇:栖柽村、庄史村、新民村、茜柳村、王道宅企业集聚点。

3.“两创”中心建设目标。高起点规划设计,高标准推进建设,加快“两创”中心建设提速:嘉兴科技城、新丰镇“两创”中心上半年开工;余新镇、凤桥镇二期“两创”中心竣工,三期“两创”中心规划建设;湘家荡“两创”中心纳入规划,确保年内开工。全区新建改建标准厂房2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新建标准厂房12万平方米。

三、范围对象

1.对全区工业园区外村(社区)集体用地(含集体厂房)范围内的工业企业集聚点,全部纳入整治范围,实施腾退整治、关停淘汰或异地转移,具备条件的予以提升入园。

2.对工业园区外的所有工业企业,全部纳入腾退整治范围,具备条件的可予以提升入园或原地改造提升,原地改造提升的企业需由各镇(园区)初审后报区“退散进集”领导小组审定,报市相关部门备案通过后,方可实施。

3.对工业园区内的工业企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实施关停淘汰,主要是:

(1)企业综合评价连续三年D类的工业企业;

(2)未经项目联审,擅自租用、借用他人厂房或利用自有厂房闲置面积,年亩均产值未达到250万元、年亩均税收未达到12万元的“低小散”企业(作坊);

(3)“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的“四无”企业(作坊);

(4)连续停产半年以上,无法正常经营的“僵尸企业”;

(5)列入行业专项整治,需关停淘汰的。

四、具体行动

1.实施“低小散”企业(作坊)清零攻坚行动。以“低小散”企业(作坊)腾退清零为目标,各镇(园区)从严查实底数、摸透家底,5个专项组开展地毯式推磨检查,建立“低小散”企业(作坊)“一企一档”腾退方案。以《2018年南湖区“四无”企业(作坊)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为抓手,市场监管、安监、住建、环保等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国土、消防、税务、综合执法等执法部门要全面排查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行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区国土分局要从严把关对园区外企业土地涉及更变、过户及低效用地开发等的手续审批,区行政审批局要从严把关对园区外企业的一切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异地转移除外)和改建、扩建、新建建筑工程等的手续审批,严控园区外企业集聚点腾退企业向园区内无序搬迁。(牵头部门:区经信商务局)

2.实施重点行业整治攻坚行动。扎实开展化工、印染行业专项整治,制定完善南湖区印染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和南湖区危化行业专项整治方案,确保专项整治高标准严要求完成。突出以嘉兴科技城步云化工园区整治为重点,坚决关停一批环境污染严重、安全生产压力大、低端产能过剩、群众反映强烈的落后企业。各镇(园区)要以化工、印染行业专项整治为抓手,结合“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五气共治”、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打好整治行动组合拳。(牵头部门:区环保局、区安监局)

3.实施小微企业提升攻坚行动。发挥企业综合评价导向作用,深化“亩均论英雄”,鼓励“低小散”企业通过抱团发展、兼并重组、转型提升等方式集聚入园,同时,严把项目准入标准,防止无序搬迁。对园区内工业企业,对连续三年以上D类企业,支持同行业A、B类企业兼并重组,否则一律关停淘汰;对连续两年以上C类企业,指导企业制定整治提升方案,实现提档升级;对合并税收的企业,出租企业综合评价为A类或B类,但承租企业年亩均产值未达到250万元、年亩均税收未达到12万元或停产半年以上的,承租企业予以清退。对园区外工业企业,对A类企业,原则上搬迁入园;对B类企业,在园区空间充裕的条件下,可考虑择优入园;对C类企业,指导企业制定整治提升方案,达到入园要求的,准许入园发展;对D类企业一律关停淘汰。(牵头部门:区经信商务局)

4.实施“两创”中心建设提速攻坚行动。按照“布局合理、产业集聚、规模合理”的原则,以国有、集体资本为主,鼓励村级抱团等形式建设“两创”中心,加快已规划“两创”中心建设进度,面积一般在50亩以上,鼓励规划100亩以上“两创”中心,优先利用拆后土地及存量低效用地开发建设,严控以“两创”中心为名建设工业地产出售谋利。制定出台“两创”中心运行管理办法,建立以“亩均效益”为主要导向的“两创”中心绩效评价体系,提升“两创”中心综合服务能力和运行绩效,规范统一整合入园项目要求,构建动态闭环式小微企业入园进出机制,对绩效评价优秀的“两创”中心,给予运营奖励,优先推荐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区经信商务局、区农经局)

五、工作安排

1.排摸调查阶段(2018年1月—2018年3月)

以各镇(园区)为责任主体,实行全域调查摸底,建立“一企一档”数据库。结合排摸情况,开展全区范围内推磨式交叉检查,确保“低小散”企业(作坊)无疏漏。

2.评估签约阶段(2018年3月底—2018年6月)

全区全面启动整治行动,从严推进整治。原则上,各镇(园区)责任主体要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有证企业的评估和“低小散”企业(作坊)的签约工作,工作进度每周排名通报。

3.强势攻坚阶段(2018年6月底—2018年10月)

从速推进“低小散”企业(作坊)关停淘汰,加快厂房腾退、土地复垦,盘活可建设用地指标,定期召开现场会,切实发挥“退散进集”微信群作用,鼓励先进,敦促落后,以形成高压推进态势。

4.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10月底—2018年12月底)

对整治对象的土地性质梳理后进行分类,要以农村土地整治复垦及低效用地再开发为突破口,做好腾退土地复垦及指标置换,加强巡查,做到即查即改,总结梳理整治提升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最新成果和新型模式,进行全区性表彰学习。

六、工作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5个专项工作组联挂主体推进“低小散”(作坊)企业“退散进集”工作力度,高标准、严要求对联系主体开展指导督促工作;其余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勇挑重担、敢于担当,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镇、园区作为实施主体,要加强力量配备,修订、完善工作年度计划,明确工作推进时间表,挂图作战销号,确保整治行动抓紧抓好抓到位。

2.强化部门联动。提高安监、国土、环保、住建、消防、税务、综合执法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密度;结合 “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关停淘汰“低小散”企业注销手续;深化企业综合评价,实施用能、用地、用电、用水、排污权等资源要素差别化价格政策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强化正向引导和反向倒逼相结合,协同推进工作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加快2018年 “退散进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进度。

3.强化督查考核。加大“低小散”企业(作坊)“退散进集”周通报力度,健全“退散进集”工作现场会机制,充分利用“四个平台”优势,加强巡查力度,采用信息化、网格化手段加强对辖区内“低小散”企业的动态巡查,区人大督查组定期对已上报完成“整村清零”的村(社区)进行督查巡视,防止反弹,一旦出现“低小散”腾退再反弹将实行问责机制。完善“退散进集”工作目标责任制专项考核办法,考核任务周汇总、月通报、季考核,攻坚不力单位实行约谈制,发挥督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4.强化政策保障。进一步做好土地腾退、置换的政策保障工作,打破存量土地盘活、流通的政策性障碍。破解资源要素整合难题,实现土地、能耗、排污等资源要素全区统筹安排,优先用于重大项目需求。

5.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实施“退散进集”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在全社会营造全力攻坚“退散进集”的良好氛围。

 

附件:1. 2018年南湖区“低小散”企业“退散进集”目标任务

2. 2018年南湖区工业企业原地改造提升审批表

 

 

 


附件1

2018年南湖区“低小散”企业“退散进集”目标任务

 

项目

关停淘汰

(家)


腾退土地面积(亩)


新建改建标准厂房

(万平方米)


僵尸企业

(家)

其中:“四无”企业(家)

其中:可复垦可建设用地面积(亩)

其中:新建标准厂房

(万平方米)

        全区

 

镇(园区)

1000

560

2000

1000

20

12

5

嘉兴科技城

180

100

550

250

6

4

1

湘家荡

100

100

250

150

3

2

1

新丰镇

400

160

500

250

3

2

1

余新镇

160

100

400

200

4

2

1

凤桥镇

160

100

300

150

4

2

1

备注:关停淘汰企业(作坊)应包含“园区内”、“园区外”所有“低小散”企业(作坊)。

 

 



附件2

2018年南湖区工业企业原地改造提升审批表

 

盖章:镇(园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行业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用地面积

(亩)

 

投资总额

(万元)

 

其中固定

资产投资

(万元)

 

亩均税收

(万元/亩)

2016

2017



拟改造

提升计划

主要内容


区“退散进集”

工作领导小组

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原地改造提升的对象一般为行业龙头企业。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区监委,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城投集团。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印发


 

(编号)南政办发〔2018〕23号低小散企业退散进集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