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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2550313/2019-160501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公安分局 | 发布日期 | 2019-11-04 |
文 号 | 主题词 |
嘉兴市南湖区新居民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一、嘉兴市南湖区新居民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来人口管理、农民工问题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健全组织领导,强化基础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为新居民就业和生活创造公平、宽松、和谐的环境。
3.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管理服务网络。积极探索,完善新居民登记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4.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新居民的就业服务,重视子女就学就读,加强医疗和计生服务,改善居住生活条件,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优化对新居民的社会服务。
5.协调有关部门,提高对新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强化劳动管理,完善维权保障机制,依法保障民主政治权利,维护新居民的合法权益。
6.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嘉兴市南湖区新居民事务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纳入嘉兴市南湖区新居民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嘉兴市南湖区新居民事务管理局(本级)
二、嘉兴市南湖区新居民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嘉兴市南湖区新居民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658.33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1.68万元,增长6.7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58.3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64.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4.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55.37%;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93.80万元,占收入合计44.6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5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06万元,占54.09%;项目支出302.26万元,占45.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4.5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万元,增长17.3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37%。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4万元,增长17.3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4.52万元,占100.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8.8万元,支出决算为36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96.3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1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居民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经费压缩,节约经费使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3.9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养老保险为预计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8.4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职业年金为预计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6.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2.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3.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3.6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增长。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占100.00%,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0.1万元,下降47.62%,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居本级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主要用于接待外单位来我局调研指导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累计3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国外、境外来宾接待工作;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访单位考察学习交流等支出。接待30人次,1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嘉兴市南湖区新居民居事务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0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嘉兴市南湖区新居民事务管理局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IC卡式居住证经费专项及信息移动采集系统建设专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IC卡式居住证经费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0.2万元,执行数为125.35万元,完成预算的96.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自2016年7月发放IC卡式居住证以来,严把IC卡式居住证审批关,累计受理申请81845张,发放证件80836张,占居住登记半年以上新居民总量的34.7%,IC卡居住证发放总量占比排嘉兴市前列;二是完善配套政策与管理制度,积极与企业、商超、物业、电影院等相关单位对接,拓宽居住证应用范围,提升居住证含金量,使IC卡居住证具有行政管理、公共服务、金融服务、商业应用、企业管理五大卡载功能全部得到应用,居住证卡载功能拓展工作率先在省市考核验收中顺利通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目前我区实施的只有居住证积分入学政策,由于积分项目的多样性、参与新居民的差异化以及居住证制度对积分制管理提出的新要求等,新居民积分管理制度还有待更多的调整与完善;二是居住证办理时效性和区域衔接有待加强。由于证件为全省统一制作,制证周期相对延长,证件申领的时效性较低,新居民对IC卡居住证制证时间颇有微词,部分急着办理护照和身份证的新居民对辅警和窗口投诉不断。同时由于各地居住证政策执行有一定的差异,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的时间不被新搬入的区域认可,持证新居民在全省范围的迁移流动会遇到证件不认可和不签注的问题,证件在全省的衔接性还有待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相关制度;二是加强居住证办理时效性和区域衔接。
信息移动采集系统建设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4万元,执行数为76.69万元,完成预算的91.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新居民动态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新管通”利用互联网优势,有效促进全区新居民登记管理水平提升,2018年共登记流动人口500032人次,注销529040人次。出租房屋新排摸登记15787户,注销闲置出租房屋13585户。;二是新居民管理工作效率得到全面提升,通过“新管通”的应用,协管员的办证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得到了有效发挥,工作水平得到了全面提高,通过GPS定位与工作量的量化,源头上杜绝了协管员办假证的现象,培养了协管员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为全区协管员队伍建设水平提高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少数协管员,尤其是新入职协管员对“新管通”操作使用还不够熟练,技术要领还未完全掌握,办证效能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二是辖区个别区域因为网络覆盖问题,导致“新管通”使用中出现信号不稳定或传输中断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需要进一步加强新入职协管员对“新管通”的操作练习与培训,提高办证效能;二是和通讯运营商做好沟通与对接,加强全区网络覆盖盲点区域排摸并加以改进,确保全区网络覆盖到位,有效提升协管员履职实效。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5.59万元,下降40.2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嘉兴市南湖区新居民事务管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