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550081/2019-127880 公开分类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9-12-11
文  号 主题词

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所属票据管理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参公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11 10:26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嘉兴市南湖区财政票据管理服务中心是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对象

嘉兴市(含五县两区)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

(二)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参公编制)工作满1年(2018年12月11日前参加工作),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

(三)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专业要求

经济学类,会计学、法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考试、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法: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传至153793991@qq.com。

2.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2月27日下午17:30。

3.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的工作经历、专业等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及考试

1.资格复审。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交《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名表》张贴报名时提供的同底照片,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组织考试。经资格复审,条件合格人数在25人以上(含25人),面试前需先组织笔试,面试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取前6名;25人以下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拟用合格分数线。考试工作由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

3.资格复审时间,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试后,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其中,组织笔试的,考生考试成绩中笔试占30%,面试占70%)。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由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组织进行。考察阶段,本人需提供近两年的体检报告。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可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办理转任手续

区财政局党组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单位报到,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因本人原因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地址:嘉兴市凌公塘路1260号南湖区行政中心区财政局1104办公室,联系电话:0573-82838418,联系人:杨女士。

附件:

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下属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