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550081/2019-97822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财政局(区金融办) | 发布日期 | 2019-03-01 |
文 号 | 主题词 |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及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由南湖区金融办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湖区金融办(地址:嘉兴市南湖区行政中心,邮编:314051,电话:0573-83688374,传真:0573-83688391)。
一、概述
2018年,我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的部署安排,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不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截至目前,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办根据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通知要求,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98条,其中岗位负责人2条、规范性文件3条、其他文件4条、政策解读4条、计划总结5条、人事信息1条、通知公告16条、其他业务信息63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区金融办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已办理2件,办理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金融办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区金融办2018年度发生行政复议1件,已办理1件,办理率100%。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与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接下来我办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学习,突出政务公开重点。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