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550751/2019-96518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统计局 | 发布日期 | 2019-03-26 |
文 号 | 主题词 |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南湖区统计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情况,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为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区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通过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不断规范工作分工及职责,并安排有关人员专门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具体工作,进一步夯实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基础。
(一)坚持制度管人、管财、管事,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规定,区局健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规范政府权力运行,从源头防范风险。
(二)严格制定、评估规范性文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统计工作实际需要,开展对现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评估工作,促进规范性文件规范管理。通过制度建立,文件制定程序日趋规范,提高了规范性文件质量。
(三)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情况。建立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浙江红船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担任法律顾问,签订了《聘请法律顾问合同》,在统计规范性文件制定、统计执法,以及重大决策过程中涉及法律问题等方面为区局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意见、建议和策划等法律服务。2018年,法律顾问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充分发挥了作用。
二、行政决策情况
根据我区行政决策工作制度要求,区局严格落实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为方便公众办事,保障群众知情权,加大公众监督力度,区局以“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中国南湖”等作为信息交流第一平台,积极主动公开行政相关信息,发挥网络信息化在统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扩大了公众参与范围,积极推进了科学民主决策,促进了政务诚信建设。
三、行政执法情况
区局依法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公开公示案件结果,严格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2018年,区局根据《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要求,不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切实维护统计执法权威性,促进统计法律法规更好实施。同时,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对执法人员持证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公众查询、监督。统计执法检查均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所查处的案件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区局自觉接受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监督,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自觉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区局进一步加强对统计执法工作的监督,想方设法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增强依法执法意识,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坚决保障统计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2018年,区局没有相关行政行为被举报、投诉的记录,继续保持了统计行政处罚无复议无诉讼的记录。
五、行政监督情况
区局建立了全方位的行政监督制约机制,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中国南湖”全面公布政府政务信息。按时向区政府提交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并在“中国南湖”网站向社会公布。
六、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和普法工作情况
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区局积极完成各项“七五”普法工作,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组织领导班子开展学法活动,举办领导法治讲课活动,从组织领导上加强依法行政思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将普法宣传与专业联审辅导走访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统计专业服务中,引导调查对象在统计实践中学习法律、运用法律,提升法治意识。
七、行政权责清单制度执行情况
区局严格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三定”方案及《南湖区行政权责清单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编制完善行政权责清单,通过编制、“晾晒”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了区局各项行政权责,加快形成了权责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区局做到在法定时限内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有关工作情况;2018年度区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区局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开设了在线咨询栏目,随时接受社会公众的关切。
九、下一步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民主科学决策程序,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拓宽统计执法思路,加强执法规范和监督;完善学法制度,提高学习针对性和实用性;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发布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