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019-107474 主题分类 工业,企业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4-18
文  号 南政办发〔2019〕11号 关联类型
文件登记号 FNHD01-2019-0001 有 效 性 失效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湖区2019年“两退两进”工作要点》的通知(南政办发〔2019〕11号)

发布日期:2019-04-18 14:12 信息来源:浏览次数:

嘉兴科技城、湘家荡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南湖区2019年“两退两进”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湖区2019年“两退两进”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高水平建设高质量小微企业园(“两创”中心)的实施意见》(嘉委办发〔2018〕65号)、《嘉兴市2019年实施“两退两进”工作要点》(嘉转升办〔2019〕4号)等文件精神,坚决推进“低散乱”企业(作坊)整治行动,加快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促进工业经济向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南湖区2019年“两退两进”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域推进、全面清零”的总体要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在前期“退散进集”、“退低进高”推进成果基础上,加大攻坚整治力度,依法依规坚决关停违法违规企业,着力整治“低散乱”企业(作坊),建设高质量小微企业园,努力实现南湖区工业经济规范、集约、绿色高质量发展,为加快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国家战略的顺利实施,腾出发展空间、提升发展后劲。

二、主要目标

2019年“两退两进”攻坚行动重点整治提升和关停淘汰“低散乱”企业(作坊)426家以上;新(改、扩)建小微企业园7个,其中建成高质量小微企业园4个;新(改、扩)建标准厂房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22万平方米按高质量小微企业园标准厂房建设;推动小微企业入园发展280家以上;整治“低产田”企业57家以上;腾退低效用地1600亩以上,其中单位面积超过10亩、“两高一低”等腾退占比40%以上;僵尸企业处置5家。

三、范围对象

(一)对全区工业园区外村(社区)集体用地(含集体厂房)范围内的工业企业集聚点,全部纳入整治范围,实施腾退整治、关停淘汰或异地转移,具备条件的予以提升入园。

(二)对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嘉兴科技城2万元以下)的低效企业,全部纳入整治范围,并实现出清。

(三)对不符合现有工业园区规划布局的工业企业,全部纳入腾退整治范围,具备条件的可予以入园提升或原地改造提升,原地改造提升的企业需由各镇(街道、园区)初审后报区“退散进集”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对工业园区内的工业企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实施关停淘汰,主要是:

1.企业综合评价连续两年及以上D类的工业企业;

2.未经项目联审,擅自租用、借用他人厂房或利用自有厂房闲置面积,年亩均产值未达到250万元、年亩均税收未达到12万元的“低散乱”企业(作坊);

3.位于城市存量厂区的“低散乱”企业(作坊);

4.“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的“四无”企业(作坊);

5.连续停产半年以上,无法正常经营的“僵尸企业”;

6.列入化工、印染等行业专项整治,需关停淘汰的。

四、重点任务

按照“规范提升一批、整合入园一批、合理转移一批、关停淘汰一批”的要求,发挥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突出重点、加速攻坚,实现“两退两进”扩面升级,确保2019年“两退两进”工作顺利实施,取得成效。

(一)全面开展“低产田”整治提升。根据《南湖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工业低效企业整治提升方案(2018-2020年)》要求,以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依据,完成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嘉兴科技城2万元以下)、综合评价连续两年及以上D类工业企业的整治出清行动;强化占地15亩及以上的规下工业企业的整治提升行动。2019年下半年,启动亩均税收2万元以下(嘉兴科技城5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整治工作,并完成整治任务的50%以上。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发挥企业综合评价导向作用,加快园区内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对综合评价连续两年及以上D类企业,支持同行业A、B类企业兼并重组,否则予以关停淘汰;对连续两年以上C类企业,指导企业制定整治提升方案,实现提档升级;对出租企业综合评价为A类或B类,但亩均效益低下或停产半年以上的承租企业要予以清退。各镇(街道、园区)根据本区域实际,制定年度“低产田”提升改造行动计划,明确整治对象、整治完成时间节点和整治提升方向,建立“一企一档”,实施“一企一策”,形成整治台账,确保完成年度“低产田”整治目标任务。(责任部门:区经信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税务局)

(二)坚决实施重点行业整治行动。继续开展化工、印染行业专项整治,出台南湖区印染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和危化行业专项整治方案,确保专项整治高标准、严要求完成。突出整治重点,坚决关停一批环境污染严重、安全生产压力大、低端产能过剩、群众反映强烈的落后企业。各镇(街道、园区)要以化工、印染行业专项整治为抓手,结合“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五气共治”、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打好整治行动组合拳。(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

(三)持续开展“厂中厂”整治行动。为适应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在去年“厂中厂”租赁企业整治提升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厂中厂”整治提质提升行动,以查无证、纠违规、重提升、强监管、严规章为主要手段,加大关停淘汰力度,一方面切实规范出租企业出租行为,另一方面切实提高“厂中厂”租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促进现有出租厂房的安全提升、管理提升、环境提升,进一步为承接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的租赁小微企业腾出发展空间、创造良好环境。(责任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商务局)

(四)高水平建设高质量小微企业园。根据《关于高水平建设高质量小微企业园(“两创”中心)的实施意见》(嘉委办发〔2018〕65号))、《南湖区加快小微企业园(“两创”中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南政发〔2019〕2号)等文件要求,各镇(街道、园区)、相关部门形成合力,以全区工业平台优化整合为契机,加快建设高质量小微企业园,从“属性定位、布局规划、建设标准、开发模式、功能配套、准入要求、管理服务”七个方面,统筹土地、金融、财政、电力等各方资源和力量,加强金融对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鼓励多种投资主体参与建设,坚持租赁为主的原则,围绕生产、生态、生活“三生融合”的标准,优化功能配套,不断完善开发运营模式。同时,以问题为导向,提标准、重规范,坚持一手抓建设提升,一手抓园区数字化建设,加大对现有小微企业园的改造提升力度,争创省级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试点,努力为广大小微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发展平台。(责任部门:区经信商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

(五)加速推动园外企业提升入园。各镇(街道、园区)要充分抓住平台优化整合的有利时机,加强园区外工业企业的排摸、分类,按照“企业集中、产业集聚、设施共享”的思路,制定园区外企业整合入园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鼓励小微企业通过抱团发展、兼并重组、转型提升等方式集聚入园。同时,从严把关对园区外企业土地涉及更变、过户及低效用地开发等的手续审批,对园区外企业的一切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异地转移除外)和改建、扩建、新建建筑工程等手续审批从严把关,严控园区外工业集聚点腾退企业向园区内无序搬迁。2019年6月中旬前,各镇(街道、园区)将本区域内的园区外企业整合入园实施方案报区“退散进集”办。(责任部门:区经信商务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

(六)不断加快腾退低效用地。各镇(街道、园区)要充分利用中心城市品质提升行动、“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载体,依法依规加大低效用地企业的整治力度,对“低散乱”企业(作坊)、“亩均效益”综合评价连续两年及以上D类企业、资源利用率低的企业以及安全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列入整治提升清单并实施“一企一策”,对整治提升无望的企业,坚决给予关停淘汰,加快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指标,为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腾出发展空间。(责任部门:区经信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

(七)持续推进“僵尸企业”出清。按照省、市关于加快“僵尸企业”处置的相关文件要求,健全完善“僵尸企业”处置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机制,各镇(街道、园区)要进一步加强排摸和风险评估,更新“僵尸企业”动态档案数据库,按照“分类处理、协同处置、依法处置、有序处置、属地处置”的原则,加快推进“僵尸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置,加快“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和市场出清。(责任部门: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税务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进度通报。健全“两退两进”工作目标进度通报和支撑台账资料上报制度,每月对各镇(街道、园区)“两退两进”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审核相关台账,确保“两退两进”数据的真实可靠。同时,编撰“两退两进”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工作动态、相关政策及各地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

(二)强化示范引领。建立完善“两退两进”季度工作交流等制度,不定期召开全区“两退两进”工作现场推进会、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退散进集”、“退低进高”好的工作做法,强化示范引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

(三)强化联合执法。充分利用国家节能、环保、质量、安全、规划、国土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整治,实现“低散乱”企业(作坊)整治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提高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税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密度,加大对各类违规违法企业的整治关停力度。

(四)强化政策保障。进一步做好土地腾退、置换的政策保障工作,打破存量土地盘活、流通的政策性障碍。破解资源要素整合难题,实现土地、能耗、排污等资源要素全区统筹安排,优先用于重大项目需求。

(五)强化监督考核。完善区“两退两进”督查机制,由区级相关领导带队不定期开展综合督查,对进展缓慢的镇(街道、园区)进行定向督查,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在“两退两进”工作考核时,给予扣分。突出年度重点工作,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增强各镇(街道、园区)落实工作的主体责任。

 

附件:南湖区2019年“两退两进”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南湖区2019年“两退两进”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分解表

镇(街道、

园区)

整治“低散乱”企业(作坊)(家)

新(改、扩)建

小微企业园(个)

新(改、扩)建

标准厂房面积

(万平方米)

推动小微

企业入园

发展(家)

腾退低效土地(亩)

僵尸企

业处置

(家)

任务

总数

关停转”对象

村级工业企

业(作坊)

亩均税收2万元

以下(嘉兴科技城

5万元以下)企业

关停淘汰“低散乱”

租赁企业

在建或

建成总数

其中建成

高质量小

微园

总量

其中建成高质量小微园

总量

其中单位面积超过10

亩、“两高一

低”腾退占比

嘉兴科技城

(大桥镇)

100

60

20

20

2

2

10

10

80

375

40%

1

湘家荡

(七星街道)

100

30

3

67

1

-

3

-

20

375

40%

1

新丰镇

100

80

10

10

2

-

5

-

60

375

40%

1

余新镇

80

22

15

43

1

1

6

6

60

300

40%

1

凤桥镇

46

25

9

12

1

1

6

6

60

175

40%

1

合计

426

217

57

152

7

4

30

22

280

1600

40%

5

注:1.新(改、扩)小微企业园(“两创”中心)包括各类占地20亩以上或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园、科技园、文创园、双创园、电商园等,高质量小微企业园原则上为制造业小微企业园,并按照嘉委办(2018)65号要求新建或改扩建的;2.新增入园企业数包括进入小微企业园及各类园区、标准厂房的小微企业数量;3.高质量小微企业园标准厂房面积既包括新建面积,也包括通过改造提升达到市里高质量小微企业园建设标准的面积。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区监委,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城投集团。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印发


南政办发〔2019〕11号(编号)关于印发《南湖区2019年“两退两进”工作要点》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