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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019-107474 | 主题分类 | 工业,企业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9-04-18 |
文 号 | 南政办发〔2019〕11号 | 关联类型 | ![]() |
文件登记号 | FNHD01-2019-0001 | 有 效 性 | 失效 |
嘉兴科技城、湘家荡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南湖区2019年“两退两进”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湖区2019年“两退两进”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高水平建设高质量小微企业园(“两创”中心)的实施意见》(嘉委办发〔2018〕65号)、《嘉兴市2019年实施“两退两进”工作要点》(嘉转升办〔2019〕4号)等文件精神,坚决推进“低散乱”企业(作坊)整治行动,加快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促进工业经济向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南湖区2019年“两退两进”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域推进、全面清零”的总体要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在前期“退散进集”、“退低进高”推进成果基础上,加大攻坚整治力度,依法依规坚决关停违法违规企业,着力整治“低散乱”企业(作坊),建设高质量小微企业园,努力实现南湖区工业经济规范、集约、绿色高质量发展,为加快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国家战略的顺利实施,腾出发展空间、提升发展后劲。
二、主要目标
2019年“两退两进”攻坚行动重点整治提升和关停淘汰“低散乱”企业(作坊)426家以上;新(改、扩)建小微企业园7个,其中建成高质量小微企业园4个;新(改、扩)建标准厂房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22万平方米按高质量小微企业园标准厂房建设;推动小微企业入园发展280家以上;整治“低产田”企业57家以上;腾退低效用地1600亩以上,其中单位面积超过10亩、“两高一低”等腾退占比40%以上;僵尸企业处置5家。
三、范围对象
(一)对全区工业园区外村(社区)集体用地(含集体厂房)范围内的工业企业集聚点,全部纳入整治范围,实施腾退整治、关停淘汰或异地转移,具备条件的予以提升入园。
(二)对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嘉兴科技城2万元以下)的低效企业,全部纳入整治范围,并实现出清。
(三)对不符合现有工业园区规划布局的工业企业,全部纳入腾退整治范围,具备条件的可予以入园提升或原地改造提升,原地改造提升的企业需由各镇(街道、园区)初审后报区“退散进集”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对工业园区内的工业企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实施关停淘汰,主要是:
1.企业综合评价连续两年及以上D类的工业企业;
2.未经项目联审,擅自租用、借用他人厂房或利用自有厂房闲置面积,年亩均产值未达到250万元、年亩均税收未达到12万元的“低散乱”企业(作坊);
3.位于城市存量厂区的“低散乱”企业(作坊);
4.“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的“四无”企业(作坊);
5.连续停产半年以上,无法正常经营的“僵尸企业”;
6.列入化工、印染等行业专项整治,需关停淘汰的。
四、重点任务
按照“规范提升一批、整合入园一批、合理转移一批、关停淘汰一批”的要求,发挥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突出重点、加速攻坚,实现“两退两进”扩面升级,确保2019年“两退两进”工作顺利实施,取得成效。
(一)全面开展“低产田”整治提升。根据《南湖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工业低效企业整治提升方案(2018-2020年)》要求,以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依据,完成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嘉兴科技城2万元以下)、综合评价连续两年及以上D类工业企业的整治出清行动;强化占地15亩及以上的规下工业企业的整治提升行动。2019年下半年,启动亩均税收2万元以下(嘉兴科技城5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整治工作,并完成整治任务的50%以上。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发挥企业综合评价导向作用,加快园区内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对综合评价连续两年及以上D类企业,支持同行业A、B类企业兼并重组,否则予以关停淘汰;对连续两年以上C类企业,指导企业制定整治提升方案,实现提档升级;对出租企业综合评价为A类或B类,但亩均效益低下或停产半年以上的承租企业要予以清退。各镇(街道、园区)根据本区域实际,制定年度“低产田”提升改造行动计划,明确整治对象、整治完成时间节点和整治提升方向,建立“一企一档”,实施“一企一策”,形成整治台账,确保完成年度“低产田”整治目标任务。(责任部门:区经信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税务局)
(二)坚决实施重点行业整治行动。继续开展化工、印染行业专项整治,出台南湖区印染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和危化行业专项整治方案,确保专项整治高标准、严要求完成。突出整治重点,坚决关停一批环境污染严重、安全生产压力大、低端产能过剩、群众反映强烈的落后企业。各镇(街道、园区)要以化工、印染行业专项整治为抓手,结合“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五气共治”、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打好整治行动组合拳。(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
(三)持续开展“厂中厂”整治行动。为适应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在去年“厂中厂”租赁企业整治提升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厂中厂”整治提质提升行动,以查无证、纠违规、重提升、强监管、严规章为主要手段,加大关停淘汰力度,一方面切实规范出租企业出租行为,另一方面切实提高“厂中厂”租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促进现有出租厂房的安全提升、管理提升、环境提升,进一步为承接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的租赁小微企业腾出发展空间、创造良好环境。(责任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商务局)
(四)高水平建设高质量小微企业园。根据《关于高水平建设高质量小微企业园(“两创”中心)的实施意见》(嘉委办发〔2018〕65号))、《南湖区加快小微企业园(“两创”中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南政发〔2019〕2号)等文件要求,各镇(街道、园区)、相关部门形成合力,以全区工业平台优化整合为契机,加快建设高质量小微企业园,从“属性定位、布局规划、建设标准、开发模式、功能配套、准入要求、管理服务”七个方面,统筹土地、金融、财政、电力等各方资源和力量,加强金融对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鼓励多种投资主体参与建设,坚持租赁为主的原则,围绕生产、生态、生活“三生融合”的标准,优化功能配套,不断完善开发运营模式。同时,以问题为导向,提标准、重规范,坚持一手抓建设提升,一手抓园区数字化建设,加大对现有小微企业园的改造提升力度,争创省级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试点,努力为广大小微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发展平台。(责任部门:区经信商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
(五)加速推动园外企业提升入园。各镇(街道、园区)要充分抓住平台优化整合的有利时机,加强园区外工业企业的排摸、分类,按照“企业集中、产业集聚、设施共享”的思路,制定园区外企业整合入园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鼓励小微企业通过抱团发展、兼并重组、转型提升等方式集聚入园。同时,从严把关对园区外企业土地涉及更变、过户及低效用地开发等的手续审批,对园区外企业的一切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异地转移除外)和改建、扩建、新建建筑工程等手续审批从严把关,严控园区外工业集聚点腾退企业向园区内无序搬迁。2019年6月中旬前,各镇(街道、园区)将本区域内的园区外企业整合入园实施方案报区“退散进集”办。(责任部门:区经信商务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政务数据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
(六)不断加快腾退低效用地。各镇(街道、园区)要充分利用中心城市品质提升行动、“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载体,依法依规加大低效用地企业的整治力度,对“低散乱”企业(作坊)、“亩均效益”综合评价连续两年及以上D类企业、资源利用率低的企业以及安全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列入整治提升清单并实施“一企一策”,对整治提升无望的企业,坚决给予关停淘汰,加快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指标,为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腾出发展空间。(责任部门:区经信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
(七)持续推进“僵尸企业”出清。按照省、市关于加快“僵尸企业”处置的相关文件要求,健全完善“僵尸企业”处置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机制,各镇(街道、园区)要进一步加强排摸和风险评估,更新“僵尸企业”动态档案数据库,按照“分类处理、协同处置、依法处置、有序处置、属地处置”的原则,加快推进“僵尸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置,加快“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和市场出清。(责任部门: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税务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进度通报。健全“两退两进”工作目标进度通报和支撑台账资料上报制度,每月对各镇(街道、园区)“两退两进”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审核相关台账,确保“两退两进”数据的真实可靠。同时,编撰“两退两进”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工作动态、相关政策及各地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
(二)强化示范引领。建立完善“两退两进”季度工作交流等制度,不定期召开全区“两退两进”工作现场推进会、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退散进集”、“退低进高”好的工作做法,强化示范引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
(三)强化联合执法。充分利用国家节能、环保、质量、安全、规划、国土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整治,实现“低散乱”企业(作坊)整治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提高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税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密度,加大对各类违规违法企业的整治关停力度。
(四)强化政策保障。进一步做好土地腾退、置换的政策保障工作,打破存量土地盘活、流通的政策性障碍。破解资源要素整合难题,实现土地、能耗、排污等资源要素全区统筹安排,优先用于重大项目需求。
(五)强化监督考核。完善区“两退两进”督查机制,由区级相关领导带队不定期开展综合督查,对进展缓慢的镇(街道、园区)进行定向督查,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在“两退两进”工作考核时,给予扣分。突出年度重点工作,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增强各镇(街道、园区)落实工作的主体责任。
附件:南湖区2019年“两退两进”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南湖区2019年“两退两进”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分解表
镇(街道、 园区) | 整治“低散乱”企业(作坊)(家) | 新(改、扩)建 小微企业园(个) | 新(改、扩)建 标准厂房面积 (万平方米) | 推动小微 企业入园 发展(家) | 腾退低效土地(亩) | 僵尸企 业处置 (家) | ||||||
任务 总数 | “关停转”对象 | |||||||||||
村级工业企 业(作坊) | 亩均税收2万元 以下(嘉兴科技城 5万元以下)企业 | 关停淘汰“低散乱” 租赁企业 | 在建或 建成总数 | 其中建成 高质量小 微园 | 总量 | 其中建成高质量小微园 | 总量 | 其中单位面积超过10 亩、“两高一 低”腾退占比 | ||||
嘉兴科技城 (大桥镇) | 100 | 60 | 20 | 20 | 2 | 2 | 10 | 10 | 80 | 375 | 40% | 1 |
湘家荡 (七星街道) | 100 | 30 | 3 | 67 | 1 | - | 3 | - | 20 | 375 | 40% | 1 |
新丰镇 | 100 | 80 | 10 | 10 | 2 | - | 5 | - | 60 | 375 | 40% | 1 |
余新镇 | 80 | 22 | 15 | 43 | 1 | 1 | 6 | 6 | 60 | 300 | 40% | 1 |
凤桥镇 | 46 | 25 | 9 | 12 | 1 | 1 | 6 | 6 | 60 | 175 | 40% | 1 |
合计 | 426 | 217 | 57 | 152 | 7 | 4 | 30 | 22 | 280 | 1600 | 40% | 5 |
注:1.新(改、扩)小微企业园(“两创”中心)包括各类占地20亩以上或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园、科技园、文创园、双创园、电商园等,高质量小微企业园原则上为制造业小微企业园,并按照嘉委办(2018)65号要求新建或改扩建的;2.新增入园企业数包括进入小微企业园及各类园区、标准厂房的小微企业数量;3.高质量小微企业园标准厂房面积既包括新建面积,也包括通过改造提升达到市里高质量小微企业园建设标准的面积。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区监委,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城投集团。 | ||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印发 |
南政办发〔2019〕11号(编号)关于印发《南湖区2019年“两退两进”工作要点》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