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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 号)和《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81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嘉政办发〔2018〕56号)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和省、市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订了《南湖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
(一)主要内容
《南湖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分为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举措、统筹组织实施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决策部署,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整合办理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
第二部分:目标要求
(一)改革内容。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二)工作目标。以房屋建筑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为主要对象,围绕各个审批阶段大力整合审批办理环节,促进多部门、全过程审批办理流程协调统一和深度融合。
第三部分:工作举措
(一)优化审批阶段。全面整合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办理环节;全面整合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理环节;全面整合施工许可阶段办理环节;全面整合竣工验收阶段办理环节;全面推行工程审批项目分类管理。
(二)精简审批环节。减少审批事项和条件;调整审批时序;深化区域评价;推行告知承诺制。
(三)完善审批体系。“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四)强化监管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中介服务提速增效;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代办制度。
第四部分:统筹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加强综合保障。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机制,督促落实“一个部门牵头、多个部门集成服务”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督查考核。由区督考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督查考核。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内容,列入区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和部门年度考核内容。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宣传。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本规范性文件由嘉兴市南湖区“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解读,联系电话8999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