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本级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报告》意见,我镇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推进整改。对照审计反馈的问题和意见,结合实际,专班深入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制定细化整改方案,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村级资产资金管理方面
1.关于村级资产收益未收取问题
(1)关于历年租金未收取问题。现已完成整改6处,收回部分租金。云东村5处因已列入退散进集不再续签租赁合同,将结合退散进集工作推进情况一并收取。
(2)关于已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未及时收取问题。现已完成整改14处,收取部分租金。花园村1处涉及嘉兴市千钟苗木有限公司,因嘉兴市嘉源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能源)二期技改项目用地青苗政策处理未完成,要求涉及村限期整改到位。
(3)关于资产未续签租赁协议,欠缴租金问题。现已完成合同签订,收取部分欠缴租金,其中农建村1处因受疫情影响处于停业状态,租金按季结算。由桥村1处、云东村6处因列入退散进集不再续签租赁合同,租金将结合退散进集工作推进一并收取。花园村1处,承租方承诺于今年年底前缴清。
2.关于村级资金管理存在风险问题
(1)关于村级资金存放不透明问题。我镇于2019年9月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竞争性投放银行,分别是禾城农商银行大桥支行、农业银行大桥支行、台州银行大桥支行以及嘉兴科技城所属国资公司,各村结合实际按照竞争性投放要求存放中标银行。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加强对村级资产存放监管,抓好村级资产管理的业务培训,加强对村领导班子的廉政风险教育。
(2)关于部分村支出未经决策问题。我镇已对相关村干部作谈话提醒,同时将加强对村干部建设工程相关流程的培训,加大对各村建设工程财政支出的监管力度和审批流程的管理强度。
(3)关于部分村级资金长期闲置问题。目前我镇吕塘村、永明村闲置资金已存入禾城农商银行;建国村资金将于用于本年度新农村建设项目;花园村为财政预拨配水工程政策处理资金,将视征迁等进度随时拨付;黎明村因法人变更手续尚未完成暂无法存入,已要求该村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限期完成法人变更并存入中标银行。
3.关于农民建房监管存在“盲点”问题
(1)关于建国村非本村居民未经审批,向村里缴纳相关费用后建房问题。根据《大桥镇农房迁建审批试行办法》(大政〔2017〕13号),为在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新农村建设中妥善解决好农村居民建房需求,我镇有些村规划可原地翻建,有些村纳入综合整治实施异地建房,村民需按程序进行农房迁建。根据迁入村实际投入情况,对迁出村建房户收取一定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于完善规范城乡一体新社区的配套基础设施。我镇已要求建国村将上述资金上缴镇财政。
(2)关于有部分农户新建农房验收面积超过审批面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3号)相关要求,对不符合补办审批手续但又确实无法拆除的,经认定,可以暂时保留违法超占超建的宅基地及住房,超占超建部分待今后拆建、翻建时予以拆除;违法超占超建面积不予确认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只在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栏中注明。上述农户均按此规定进行不动产登记,由于房屋整体结构无法拆除,仅对合法面积进行确权,超占面积只作注记。
(3)关于设置建房审批前置条件问题。我镇积极研究整改举措,修改完善《大桥镇农民建房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村规民约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居民建房全程监管,防止建房过程中发生不按审批规定建房等问题,切实保证建房质量和安全。
二、审计报告问题清单方面
1.关于经营性资产发包公开度、透明度不高问题
2017年8月起,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因上级要求关闭停运,直至2019年5月恢复正常运行。期间,因花园村部分出租资产为委托代管的直管房,云东村部分出租资产因被列入退散进集而未公开招租,致进入“三资”产权交易平台比例偏低。我镇现已严格按照《南湖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南农〔2015〕55号),加强产权交易与资产出租等日常管理。
2.关于2个村部分财政资金长期挂账问题
胥山村挂账资金为市级机关挂职指导员争取的计生果蔬种植项目经费结余资金,中华村挂账资金为上级财政下拨的居家养老资金。下一步,我镇将督促相关村在今年年底前按指定用途用好两笔资金。
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