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550751/2020-150289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统计局 | 发布日期 | 2020-12-18 |
文 号 | 主题词 |
2020年,区统计局紧紧围绕法治南湖建设工作要点,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情况,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做好全年各项相关工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筑牢依法行政保障
根据工作分工,及时调整区统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统计执法监督科),具体负责依法行政日常工作,不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办公会,专门听取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存在的问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二、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建议审查、附带审查和清理工作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对历年来区统计局制定发布的、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评估清理工作,现已没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实现了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举行听证会;对涉及法律法规的决策事项事先经过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行政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都公开。聘请北京盈科(嘉兴)律师事务所郑一平律师为区统计局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行政复议、民事、行政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为处置执法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2020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公告信息系统及时确认和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开展行政执法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做到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按规定出具行政执法文书;及时将行政处罚案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按时在中国南湖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南湖区统计执法检查法律文书,通过文字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依托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设立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员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对掌上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与纸质文字记录信息进行审核并集中储存,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流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全面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具体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对一般执法程序案件定期进行是否存在主要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等审核。外聘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执法案件审理,确保法治程序规范。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
五、强化行政行为质量
区统计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申领省行政执法证考试通过率100%,行政执法证持证率100%。通过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增强依法执法意识,规范行政决定和行政执法行为,全年没有相关行政行为被举报、投诉的记录,继续保持多年来统计行政处罚无复议和无诉讼的记录。
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通过向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四套班子发放《以案释法统计普法宣传手册》,做好“关键少数”的统计法治宣传;组织全区部门和镇街道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参加南湖区统计法治培训班,解读统计法治知识、培训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通过“南湖司法在线”微信公众号参加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参加在嘉兴合乐城举办的“12·4”国家宪法日“普法集市”,采取摆摊设点、发放法治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开展统计法和宪法集中宣传活动;结合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动员本单位、本地区、本系统干部职工、辖区内各统计调查对象、人普“两员”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2020年全国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严格按照“七五”普法工作要求,结合单位普法工作情况,做好“七五”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自查和总结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