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索 引 号 | 733199846/2020-144173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政务数据局(行政审批局) | 发布日期 | 2020-09-23 |
文 号 | 主题词 |
各科室、事业单位及各入住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局长办公会议,经局党组研究,特制定《南湖区行政审批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党组
2018年9月11日
南湖区行政审批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局长办公会议是全体班子成员讨论、研究、决定本局内的重要事项的会议。
一、会议方式
1.由局长召集主持,全体局班子成员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并作好会议记录。
2.必要时,可根据局长的指定,由办公室通知有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3.局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会议任务
1.传达上级重要会议及活动的主要精神,并作出贯彻部署。
2.研究上级领导重要指示和交办的有关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重大事项。
3.研究讨论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专题事务。
4.贯彻落实局党组会议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5.通报重要事项的工作情况。
6.研究其它需要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三、议事程序
1.议题确定和预告。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向有关科室、单位征集议题,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长同意,列入会议议程。各科室、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议题,并准备好有关资料和内容报局办公室。议题确定后,应在会议召开前1-3天向其他成员预告。无特殊原因,任何人都不得在会上提出临时动议议题。
2.咨询论证和征求意见。会议议题确定后,分管的班子成员或提议人事先要进行认真研究,准备好意见;对提交会议讨论研究的重大问题,要在会前深入调查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方案,有些问题可提出两个以上方案供会议研究选择。提出的方案应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3.酝酿讨论。局长办公会议由各科室、单位负责人汇报议题,由分管领导补充说明,讨论酝酿,参加会议人员要紧紧围绕议题发言,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发言要简明扼要,局长根据大家意见进行决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实行主持人末位发言制,即主持人应待其他班子成员广泛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后,再发表个人意见。
4.形成决议。局长办公会议要在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归纳总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决议。表决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班子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讨论时如意见发生原则性分歧,除紧急情况下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可暂缓作出决议,应进一步调查、酝酿或向上级报告请示。列席人员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四、议事规则
1.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采取集体讨论方式决定重要事项。如有重大分歧,应通过交换意见,反复论证,统一认识,在此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决议。
2.凡属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有半数以上局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决定方为有效。
3.局班子成员和局办公室要协助局长做好决定事项的贯彻执行和检查督促,并及时向局长汇报,保证局班子的决定、决议有效贯彻落实。
五、议事纪律
1.每名班子成员都必须不折不扣地承担局长办公会分配的工作任务,并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局长汇报,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由局长确定会议或继续执行。
2.凡由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不得作出决定或表态;需个人回避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决议一经形成必须执行,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不能在会后有与班子决议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3.班子会议情况,经会议同意,可在局内或规定范围内通报,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确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凡未经会议同意和批准传达公布的,与会人员均应严守机密,不得泄露。
4.凡属例会一般不变会议时间,应到会人员要准时参加会议,确因不能到会的必须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