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199846/2021-167325 公开分类
发布单位 区政务数据局(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21-11-08
文  号 主题词

2021年11月8日嘉兴逸和源湘家荡康复护理医院辐射安全许可核发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08 13:42 信息来源:区政务数据局(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

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以下辐射安全许可事项已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嘉兴逸和源湘家荡康复护理医院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七星镇工业园区嘉兴湘家荡颐养中心内

法定代表人:汝才良

种类和范围: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F3332]

批准时间:2021年11月5日

有效期至:2026年11月4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