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科技城、湘家荡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南湖区支持企业外来员工留“嘉”过年稳岗稳企若干政策意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
南湖区支持企业外来员工留“嘉”过年
稳岗稳企若干政策意见
为切实减少人员流动,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统筹做好稳岗稳企稳产工作,进一步鼓励适岗员工留“嘉”(南湖区)过年,努力实现全区经济高质量“开门红”,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特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鼓励外来员工“留嘉”过年
1.发放企业稳岗连续生产补贴。鼓励规上工业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组织连续生产,稳增长促发展。对2021年一季度产值达到上年第三、四季度季均产值的,按照2020年度规上工业产值亿元以上10万元(市区两级联动)、亿元以下(含)3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并在2020年度企业绩效综合评价中予以加分。
对规限上服务业企业,2021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且不低于上年第三、四季度营业收入平均值的给予扶持补助,限上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文化旅游业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规上物流业、科技服务业、信息服务业企业2020年度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给予10万元(市区两级联动)、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下(含)的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区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春节期间留嘉的嘉兴市以外户籍的负责人及员工给予200元/人的补助,鼓励用工主体按照一定比例予以配套。〔牵头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配合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工商联、区统计局、各镇(街道、园区)〕
2.发放在建工业项目连续建设补贴。鼓励投资亿元以上在建工业项目春节期间不停工,组织连续建设。对2021年一季度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项目实施单位5万元一次性补助。〔牵头单位:区经信商务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各镇(街道、园区)〕
3.建筑工地不停工补助。南湖区负责实施的重点建设项目春节法定放假期间不停工,对留岗工人按每天200元/人给予补助。〔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4.环卫保洁人员留嘉过年补助。给在南湖区从事城市道路保洁工作的留嘉过年保洁员(指户籍嘉兴市以外)按200元/人进行补助。〔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5.发放留嘉员工消费券。本次消费券发放限额400万元,单券金额为200元,分两轮发放,每轮消费券名额1万个。发放对象为南湖区规上工业企业、规限上服务业企业、文化旅游业中符合条件的留嘉员工,符合条件的留嘉员工均有一次抽取机会。消费券使用范围为南湖区规限上餐饮、超市、百货、文化、旅游等领域。〔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文旅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园区)〕
6.子女积分制入学及申请租房补助加分。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19日(初八)期间,全区所有企业外来员工留在南湖区且符合积分入学、租房补助申请条件的,其在2021年新居民子女积分制入学、租房补助申请时,在原积分结果基础上一次性加5分(父母双方可单独计分)。〔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配合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社保局、各镇(街道、园区)〕
7.留“嘉”过年员工生活保障。2021年2月12日至2月19日期间,各镇(街道、园区)、区级机关有关部门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指导企业组织留“嘉”外来员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旅游活动;区内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及部分景区等文化旅游资源免费对外开放;景区、旅游饭店、文化市场等推出各类特色体验促销活动;全区主要农贸市场、商品超市正常营业,确保供应充足,价格合理。〔牵头单位:区文旅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各镇(街道、园区)〕
8.赠送留岗员工春节流量红包。开展手机送亲情活动,移动运营商为春节留岗员工免费发放10G的手机流量红包,鼓励各运营商开展优惠购机、亲情套餐等优惠活动。〔牵头单位:区经信商务局;配合单位:各通信运营商、各镇(街道)〕
9.开展“暖心”培训。支持企业利用春节假期实行员工培训,企业在2021年2月5日至25日期间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展培训的,每人每次不超过1200元进行补助,帮助员工提升职业技能。〔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各镇(街道、园区)〕
二、引导外来员工早日返岗
10.自驾返岗补助。对中高风险地区以外的自行驾车返回南湖区企业的嘉兴市外户籍企业员工,在2021年2月12日至2021年2月19日期间返回的,路程在200-1000公里(含)的,按每车给予300元补助;路程在1000公里以上的,按每车给予500元补助;在2021年2月20日至2021年2月26日期间返回的,补助减半执行。本意见下发后返乡人员返岗不享受该政策。〔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各镇(街道、园区)〕
11.乘坐公共交通返岗补助。乘坐公共交通返岗的中高风险地区以外的嘉兴市外户籍企业员工,在2021年2月12日至2021年2月19日期间返回的,给予其所乘公共汽车、火车(硬卧、硬座)、高铁(二等座)全额补助、飞机票价打8折补助;在2021年2月20日至2021年2月26日返回的,补助减半执行。鼓励企业以包车、包机、包列等形式接返员工,补助标准参照本条执行。本意见下发后返乡人员返岗不享受该政策。〔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各镇(街道、园区)〕
三、鼓励企业招录新员工
12.给予员工一次性就业补助。嘉兴市以外户籍人员,首次来嘉兴就业,与南湖区同一家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补助1000元(市区两级联动)。〔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13.给予劳务合作补助。强化与劳务输出大省对接,鼓励有关部门和镇(街道)与对接点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对介绍20人以上(含)省外人员首次来嘉兴就业,与南湖区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主体(包括企业、行业协会、社区、村、劳务合作站及其他各类组织)给予200元/人的一次性补助,每个主体年度累计不超过10万元(市区两级联动)。〔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14.建立用工服务保障。区有关部门通过线上共享员工平台、线下岗位余缺对接等方式实现员工共享和余缺调剂,让外来务工者“春节不返乡、就业有保障”。〔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本意见适用于全区各企业(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为D类的除外);如当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未出,则参照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4月30日。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没明确的均从2021年1月1日起计算。
本意见所涉及的政策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所涉及的各类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执行。
本意见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会同各牵头部门解释,具体实施细则由各牵头部门制定。各镇、街道负责辖区内企业材料的受理、初审、上报。
各单位在组织开展各类活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各项防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