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550065/2021-154459 公开分类
发布单位 南湖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3-10
文  号 南政办发〔2021〕14号 主题词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南湖区农业农村工作要点的通知(南政办发〔2021〕14号)

发布日期:2021-03-10 16:19 信息来源:南湖区政府浏览次数:

嘉兴科技城、湘家荡管委会,新丰镇、余新镇、凤桥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属相关单位:

现将《2021年南湖区农业农村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为全区“十四五”农业农村工作开新局、立新功。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南湖区农业农村工作要点

2021年既是“十四五”发展的开局之年,还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欢庆之年,站在历史交汇点高水平抓好三农工作对于南湖来说意义重大、极其关键。今年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围绕农业转型提质、乡村转型发展、农民持续增收,聚焦聚力都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全域秀美的升级版,全面深化城乡融合体制机制改革,巩固提升村强民富和全面小康工作成果,以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三农答卷献礼建党百年。

一、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应安全

确保粮食生产安全。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制,引导农业资源优先保障粮食生产,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实施“禾城好米”振兴计划,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确保全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24.93万亩、产量2.01亿斤。

狠抓生猪增产保供。坚持生猪养殖“六化”引领,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疫体系,对生猪养殖、屠宰企业执行常态化非洲猪瘟检测,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保持生猪增产保供政策的连续性,引进优质种猪资源,以生猪增养为重点提升规模牧场产能,确保年末生猪存栏不低于6万头。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利用,摸清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底数,制定“非粮化”整治、修编方案,保障12.24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建设高标准农田1.2万亩,推进低压管道灌溉、自动化控制等水利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机制。

二、打造都市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强化农业产业平台建设。加大农开区内有效投资,推进核心区内基础设施和环境面貌全面提升,确保农开区全年涉农投资不低于5亿元。各镇立足自然资源禀赋和特色农业产业,争创一个市级以上涉农领域平台(项目、品牌),支持凤桥镇争创全国农业产业强镇,形成有重点、有特色、有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

加大一产招商引智力度。着眼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和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招引一批示范性现代都市农业项目,2021年新引进农业项目21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6个,项目签约资金15亿元,实到资金5亿元。深入实施“两进两回”行动,加快现代农业科技发展和人才集聚,深化与上海交通大学等科研院校合作,聚焦“种源领域”技术攻关,建成农民创业创新孵化园,引进农业高端人才5人以上。

深化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布局,提升农业生产全过程清洁化水平,开展市级美丽田园建设,建立完善田园环境整洁长效管理机制。完成渔业减量提质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创建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场4家。深化“肥药两制”改革,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开展落实肥药两制改革试点主体39家,全区实现化肥施用强度410公斤/公顷以下,农药施用强度0.17公斤/亩以下。

三、提升农业产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促进农产品品牌化、标准化发展。大力推进品牌建设,梯度建设区域公用品牌、特色产品品牌、优质主体品牌格局,争创“嘉田四季”“嘉兴名牌农产品”等农产品品牌认定2个以上。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围绕主导产业探索开展农业标准地建设,完成省级水蜜桃标准化示范创建。

提升农业数字化发展水平。推动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围绕耕整地、播种、植保、收获、烘干、秸秆处理六大环节推动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率提高到83.5%,开展省级“机器换人”示范镇、示范基地创建。启动肥药两制数字化平台建设,推进“浙农码”应用,依托“南湖优品”特色农产品网络平台推进农村电商发展,创建省级数字(植物)育种工厂1家,新增种养基地数字化改造30个,加快推进湘家荡农业数字化工厂项目落成投产。

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成果,确保限制使用农药在南湖区的全面退市。建立完善“肥药两制”监管系统,并全程实现数字化管理,2021年完成4家以上“肥药两制”改革省级农资店创建。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监测制度,优化随机抽检方式,确保省例行农产品抽检合格率98%以上。提高农产品合格证(追溯码)使用率和覆盖率,确保区级以上农业主体覆盖率95%以上,完成3个以上绿色食品申报认证。

四、拔高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标杆

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扩面提质。坚持规划、建设、管理、经营、服务并重,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高水平打造美丽乡村精品线、特色精品村以及一批美丽河湖和农业公园,打造具有南湖气质的新时代美丽乡村样板。新建市级美丽乡村精品线1条,完成党建引领美丽乡村精品线建设任务,创建新时代美丽乡村11个,新建市级精品村2个。创建王庙塘为省级美丽河湖。

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常态化管控。重点围绕“三项硬件”和“三个片区”深化农村环境全域秀美行动,建立健全督查暗访机制,用好三色管理“微网格”体系和金银村创建等载体,评创全域秀美金、银村达到20个。启动实施农村公厕服务大提升行动,创建星级农村公厕6个,其中2个达到示范标准,新建乡村驿站1个。

提升农村垃圾分类治理水平。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加强资源化处置站点运维管理,提高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准确率,争创省级示范村2个,区级示范村16个。推进垃圾分类数字化建设,全面落实定时定点小区收运,依托嘉新.尚生活空间持续打响“垃非”品牌。

五、推进农村改革和农民增收集成深化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成员身份确认、折股量化资产、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等方面继续探索先进经验,坚守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农民权益不受损。健全与发展集体经济相适应、相配套的规章制度,极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深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专业化的生产加工型服务主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完成社会化服务基肥代施项目验收,全年培育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5家,示范性家庭农场(合作社)10家。

持续巩固壮大村集体经济。谋划新一轮全区“强村计划”抱团发展项目,通过建设物业用房等方式增强村级组织“造血能力”,确保2021年全区80%的村经常性收入达到150万元,经营性收入达到50万元。引导有净收益的村集体按章程开展股份分红,力争实现三分之一左右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股份分红。完善村级集体“三资”监管,保障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促进农民收入普遍持续增长。深入开展“六型双千”农村人才培育工程,重点培育本地农村人才,扶持其成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创客”和农业企业骨干,全年培育农村实用人才250人、高素质农民50人、农创客10人。用好“助农直通车”、“新耕云心农馌”等活动平台做好本地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加快休闲农业、农家乐发展提速提质,支持美丽乡村夜经济做大做强,助力农户有效增收。力争全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8%以上,确保低收入农户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

附件:2021年南湖区农业农村工作重点任务指标

附件

2021年南湖区农业农村工作重点任务指标

序号

考核(评分)指标

单位

2021年

七星街道(农业经济开发区)

新丰镇

大桥镇

余新镇

凤桥镇

备注

1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幅

%

≥1

≥2

≥2

≥0

≥2

≥2


2

粮食播种面积/总产量

万亩/

亿斤

24.93/2.01

1.7/0.13

8.13/0.7

6.0/0.47

3.6/0.28

5.5/0.43


3

生猪增产保供

万头

6

-

2

0.15

2.85

1


4

新增种养基地数字化改造

30

6

6

6

6

6


5

新引进项目数/引进亿元项目数

21/6

5/2

3/1

5/1

4/1

4/1

科技型、人才型、加工型等类项目

6

新引进项目签约资金/实到资金

亿元

15/5

5/2.2

2/0.5

3/0.9

2.5/0.7

2.5/0.7

7

肥药两制改革试点主体

39      

4

10

(畜牧4)

6

10

(畜牧4)

9

(畜牧3)

各镇与七星街道创渔业试点主体各1个

8

市级以上涉农领域平台

5

1

1

1

1

1


9

新时代美丽乡村

11

-

2

4

2

3


10

市级美丽乡村精品线

2

-

1.5

-

-

0.5


11

全域秀美银村及以上

20

-

6

4

4

6


12

区级垃圾分类示范村

16

-

5

3

1

7


13

村集体经常性收入/经营性收入

万元

≥150/50

≥150/50

≥150/50

≥150/50

≥150/50

≥150/50

80%以上的村达到

14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

8

8

8

8

8

8


15

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

10

10

10

10

10

10




抄送:市农业农村局,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城投集团。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印发



附件:南政办发〔2021〕14号 关于印发2021年南湖区农业农村工作要点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