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8-17 08:50 信息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第16号)


为进一步做好重点人员健康管理,从严从紧抓好重点人员追踪、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等全流程闭环管理,织密织牢常态化疫情精密智控网,守住不发生中高风险地区来嘉返嘉人员脱管漏管的底线。根据省疫情防控办《关于完善健康码赋码规则进一步做好重点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国内涉疫重点地区人员暂缓来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人员、与阳性病例同时空伴随人员、对需持核酸检测报告离开地区及全域核酸检测地区人员、有涉疫风险的交通枢纽返回人员应暂缓来嘉返嘉,待涉疫风险解除后再安排出行。必须来嘉返嘉且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等涉疫风险的人员,应在到嘉的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备,配合做好信息登记,立即开展核酸检测,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二、实施“14+7”健康管理。对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镇(街道)、出现疫情社区传播地区或当地政府宣布实施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与阳性病例在同时间段同一空间出现的来嘉返嘉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观察。即在当地政府指定的隔离场所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天、3天、7天、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满再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并于居家健康观察第2天和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实施“2+14”健康管理。对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人员、对需持核酸检测报告离开地区和全域核酸检测地区及有涉疫风险的交通枢纽的来嘉返嘉人员,来嘉返嘉时需提供2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证明的,就近引导至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实施14天日常健康监测措施。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在第3天和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结束日常健康监测。

四、居家健康观察要求。居家健康观察期间,需单人单间居住,使用独立卫生间。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外出前需向村、社区报备。

五、日常健康监测要求。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学校、养老院等特定机构,不得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得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原则上不离开所在县(市、区)。

六、自我健康申报要求。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告至社区工作人员;自行前往核酸检测时需做好个人防护,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须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由120急救车“点对点”转运至发热门诊诊治。

七、严肃责任追究。本通告所述疫情防控措施较以前要求更严、措施更实,望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对不主动申报、在申报过程中隐瞒行程、不履行相应健康管理等规定的人员,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纳入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以上疫情防控措施从通告之日起实施,对原已纳入健康管理的人员按此政策调整管理措施。上级如有疫情防控工作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嘉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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