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16/2021-162736 公开分类
发布单位 区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 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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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嘉兴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03 16:02 信息来源:区委宣传部 浏览次数:

 

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2021年度嘉兴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嘉兴市南湖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产业范围内的文化企业、文化产业园区(平台)和在嘉兴市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文化产业法人社会组织。

二、扶持依据

1.《中共嘉兴市委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千亿级产业的若干政策意见》(见附件1)

2.《关于加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千亿级产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2)

三、支持方式

(一)项目补助

“项目补助”指对符合国家导向、成长性好以及“十四五”期间嘉兴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项目,在项目完成后按总投入的40%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得超过50万元,项目实施不得超过3年,项目总投入以第三方审计认定为准,同一企业一年最多申请一个项目。

(二)贷款贴息

“银行贷款贴息”指对文化产业项目、文化产业园区(平台)建设可按照该项目上年度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60%—90%给予贴息,上一年度实际发生利息总额20万元(含2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90%贴息,2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60%贴息,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贴息期最长不超过3年,对逾期利息和罚息不予贴息,同一项目不可同时申请项目补助和贷款贴息。按照若干期备案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可视为不同项目。

(三)奖励

对符合《中共嘉兴市委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千亿级产业的若干政策意见》(嘉委发〔2018〕22号)中奖励条件的文化企业和产品实行奖励。

(四)政府购买服务

“政府购买服务”指公益性文化产业项目根据购买质量、数量及成本、合理收益等因素,通过竞争性方式确定购买价格(补助额度)。

(五)一事一议

对投资大、前景好、带动示范效应强的文化产业重大项目或企业,可采用“一事一议”方式进行支持。

四、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

登录南湖区政府网(http://www.nanhu.gov.cn/art/2021/8/3/art_1229282230_4697576.html),点击公告下载表格进行申报。

(二)项目受理

各单位将申报项目材料(包括申报表和附件材料)签字盖章后一式10份并装订成册递交至各镇(街道)初审,各镇(街道)初审盖章后交至南湖区委宣传部审核。(注:点击文末附件链接下载即可)

1.嘉兴科技城(大桥镇)

联系人:何婧;电话:83673697;地址:嘉兴市亚中路473号科技城管委会428室;

2.湘家荡(七星街道)

联系人:陆肖菲;电话:83886652;地址:南湖区七星街道办事处(七星路358号)1402室;

3.新丰镇

联系人:卜中英;电话:83020937;地址:新丰镇政府一楼115室;

4.余新镇

联系人:钮宇萍;地址:南湖区余新镇渔里路500号余新镇人民政府716室;

5.凤桥镇

联系人:吴振宇;电话:83671803;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新康路105号凤桥镇人民政府509室;

6.东栅街道

联系人:朱清;地址:南湖区东栅街道办事处308室;

7.建设街道

联系人:朱佳琰;电话:82031781;地址:县南街46号建设街道办事处315室;

8.新兴街道

联系人:王金琪;电话:82089026;地址:新兴街道办事处509室;

9.新嘉街道

联系人:沈芳;电话:83615352;地址:嘉兴市城北路557号新嘉街道办事处305室;

10.解放街道

联系人:夏川;电话:83675330;地址:解放街道办事处409室;

11.南湖街道

联系人:兰洁;电话:82853256;地址:景湖路318号南湖街道办事处213室;

12.南湖区委宣传部

联系人:陈佳铃;电话:82838065;地址:嘉兴市南湖区行政中心1635室。

(三)扶持程序

申报结束后,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经过专业机构项目审计、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对本年度立项项目给予扶持。

五、申报材料

(一)项目补助类

1.2021年度文化产业项目补助申报表(见附件3);

2.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

3.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决算和已有绩效的说明材料;

4.项目单位(或新项目主要出资人)近三年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辅助说明等。

(二)贷款贴息类

1.2021年度文化产业项目贷款贴息申报表(见附件4);

2.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

3.贴息项目需提供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利息结算清单和支付凭证复印件;

4.贷款资金用途的相关说明。

(三)项目奖励类

1.2021年度文化产业项目奖励申报表(见附件5);

2.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

3.奖励的证明材料(如奖牌、奖杯、证明、文件等)。

(四)政府购买服务类

1.2021年度文化产业政府购买服务申报表(见附件6);

2.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购买服务项目方案。

六、申报要求

1.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8月20日;

2.申报主体应具备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财会管理制度,近三年内未有因违规违法而遭受处罚的记录。申请贷款贴息的应及时还贷;

3.坚持一个申报主体申报一个扶持项目原则,已接受其他市级财政性资金扶持的项目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扶持;

4.申报项目补助、贷款贴息的主体需接受第三方机构审计,并对涉及的凭证盖章确认;

5.纸质申报材料需由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廉洁诚信承诺书》(见附件7)。

 

附件:

1.《中共嘉兴市委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千亿级产业的若干政策意见》(嘉委发〔2018〕22号)

2.《关于加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千亿级产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嘉文产办〔2019〕2号)

3.2021年度文化产业项目补助申报表

4.2021年度文化产业项目贷款贴息申报表

5.2021年度文化产业项目奖励申报表

6.2021年度文化产业政府购买服务申报表

7.《廉洁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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