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550073/2022-176841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2-10-09 |
文 号 | 主题词 |
为推动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近几个月来,南湖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多举措开展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活动,累计淘汰9685辆非标电动自行车。
一、部门联动,横向发力,落实属地责任。7月22日下午,东栅街道相关领导召集交警中队、市场监管所、及各社区书记开会,要求各部门统一思想加强认识、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加快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速度。针对目前淘汰、置换推进速度不快的现状,建立街道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浙政钉工作群,将任务指标分解给交警中队、市场监管分文具、各社区、推进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进程。除各门店实地置换外,各社区、各部门将根据认领的任务清单,每天落实专人拨打电话展开调查,每天中午11:00前汇总调查信息,由市场监管和交通警中队联络员进行对接,每天上报注销进度,力争早日完成80%置换任务。
二、宣贯政策,深入企业,进行零距离服务。7月以来,浙江省嘉兴市出现持续高温天气,与天气一样火热的是,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活动也在南湖区各地如火如荼地进行。面对白天高温天气、市民出行减少的实际情况,市场监管部门为方便市民和企业员工进行政策咨询、集中换购和现场上牌,采取“早场+晚场+专场”的方式,深入市场、企业和社区,避高温,举办专场淘汰置换活动,共举办相关活动3场,将淘汰置换工作向纵深推进。
三、电话通知,温馨提醒,强化宣贯力度。除现场进行提前置换外,由各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电话通知,宣贯相关政策,向车主耐心宣传讲解关于驾驶非标电动自行车对人身安全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置换相关政策和举措、淘汰置换时间期限、政府补贴优惠力度等内容。电动车经营单位积极配合,主动向市民详细介绍淘汰置换优惠政策明细及国标电动自行车产品特点,并提醒他们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