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550401/2022-178271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人力社保局 | 发布日期 | 2022-11-15 |
文 号 | 主题词 |
根据《嘉兴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嘉人社〔2015〕168号)精神,经主体申报、镇(街道)初审、区人力社保部门复核,现将2022年南湖区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第三期)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2年11月15日起至11月21日。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 持《就业创业登记证》(原《失业和就业登记证》)的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简称“4050”)的城镇失业人员;
2. 零就业家庭成员;
3. 失业人员中的现役军人配偶;
4. 夫妻双失业人员;
5. 离异或丧偶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失业人员;
6. 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7. 城乡困难家庭成员(城乡低保或低保边缘户、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残疾人家庭、军烈属家庭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8. 全部放弃或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未就业人员;
9. 登记失业的残疾人;
10. 其他政府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特殊群体人员。
已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人员,不属于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
对于公告项目有疑问的,欢迎来电来访反映。公示受理:南湖区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0573-83688331。
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
2022年南湖区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公告(第三期)
申请单位 | 岗位/工种 | 岗位数(个) | 工作内容 | 招聘条件 | 月岗位报酬(元) | 所在镇 (街道) |
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农庄村村民委员会 | 村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 | 1 | 配合镇残联完成各项工作,村残协各类工作 | 劳动年龄段符合条件的轻度残疾人 | 2070元/月 | 余新镇 |
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养老服务中心 | 残联协理员 | 9 | 服务残疾人 | 具有南湖区户籍,男性18-50周岁、女性18-40周岁年龄段内,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肢体三、四级(能自主行走)、视力三、四级(不低于0.05)、听力(佩戴助听器或安装人工耳蜗康复后须有较好的语言交流能力)的残疾人 | 不低于2070元/月(具体面议) | 新丰镇 |
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花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村(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 | 1 | 配合镇残联完成各项工作,村残协各类工作 | 大桥镇户籍,持有三、四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 4000元/月 | 大桥镇 |
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建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村(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 | 1 | 配合镇残联完成各项工作,村残协各类工作 | 大桥镇户籍,持有三、四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 4000元/月 | |
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倪家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村(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 | 1 | 配合镇残联完成各项工作,村残协各类工作 | 大桥镇户籍,持有三、四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 4000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