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550401/2022-178271 公开分类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发布日期 2022-11-15
文  号 主题词

2022年南湖区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公告(第三期)

发布日期:2022-11-15 10:49 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根据《嘉兴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嘉人社〔2015〕168号)精神,经主体申报、镇(街道)初审、区人力社保部门复核,现将2022年南湖区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第三期)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2年11月15日起至11月21日。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 持《就业创业登记证》(原《失业和就业登记证》)的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简称“4050”)的城镇失业人员;

2. 零就业家庭成员;

3. 失业人员中的现役军人配偶;

4. 夫妻双失业人员;

5. 离异或丧偶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失业人员;

6. 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7. 城乡困难家庭成员(城乡低保或低保边缘户、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残疾人家庭、军烈属家庭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8. 全部放弃或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未就业人员;

9. 登记失业的残疾人;

10. 其他政府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特殊群体人员。

已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人员,不属于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

对于公告项目有疑问的,欢迎来电来访反映。公示受理:南湖区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0573-83688331。


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


 2022年南湖区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公告(第三期)

申请单位

岗位/工种

岗位数(个)

工作内容

招聘条件

月岗位报酬(元)

所在镇

(街道)

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农庄村村民委员会

村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

1

配合镇残联完成各项工作,村残协各类工作

劳动年龄段符合条件的轻度残疾人

2070/月

余新镇

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养老服务中心

残联协理员

9

服务残疾人

具有南湖区户籍,男性18-50周岁、女性18-40周岁年龄段内,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肢体三、四级(能自主行走)、视力三、四级(不低于0.05)、听力(佩戴助听器或安装人工耳蜗康复后须有较好的语言交流能力)的残疾人

不低于2070元/月(具体面议)

新丰镇

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花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村(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

1

配合镇残联完成各项工作,村残协各类工作

大桥镇户籍,持有三、四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4000元/月

大桥镇

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建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村(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

1

配合镇残联完成各项工作,村残协各类工作

大桥镇户籍,持有三、四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4000元/月

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倪家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村(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

1

配合镇残联完成各项工作,村残协各类工作

大桥镇户籍,持有三、四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40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