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拆除或闲置审批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2-11-30 09:22 信息来源:区政务数据局(行政审批局)

申请条件:

       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受理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条件;2、申报材料齐全并符合规范。

       禁止性要求:无禁止性要求

申报材料: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拆除闲置报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