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问题线上销号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现就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关于南湖区砂石场露天堆放造成扬尘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公示。
一、整改问题
南湖区砂石场露天堆放造成扬尘问题。南湖区嘉杰化工原料有限公司东侧焦山门桥下,一砂石场大量砂石露天堆放无抑尘措施。
二、整改时限
2023年1月底前
三、整改目标
完成该砂石堆场扬尘防治整改,杜绝露天堆放现象。
四、整改措施
1.立行立改。对大桥镇嘉杰化工原料有限公司东侧焦山门桥下砂石场加盖篷布,规范落实防扬尘措施。
2.加强巡查。对大桥镇嘉杰化工原料有限公司东侧焦山门桥下砂石场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
3.举一反三。加强部门联动,组织各镇(街道、园区)开展全域“举一反三”排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五、整改完成情况
1.南湖区制定《南湖区砂石堆场露天堆放扬尘问题整改方案》,按照方案推进整改。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及时督促指导大桥镇制定整改方案,要求大桥镇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到位。
2.南湖区大桥镇立行立改,及时督促焦山门桥下砂石场业主落实加盖防尘网等抑尘措施;制定《焦山门大桥砂石堆场砂石扬尘问题整改方案》,积极推动砂石堆场清理搬离,并于2022年12月18日完成该砂石堆场清理搬离。同时,南湖区大桥镇还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不定期对焦山门桥下开展巡查,确保问题不反弹。
3.南湖区加强部门联动,区生态创建办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防控的通知》,督促各镇(街道、园区)开展举一反三排查,规范扬尘污染防治。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6日,共7天;
联 系 人:董韬;
联系电话:0573-89991208;
联系地址: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南湖区整改工作协调联络组,嘉兴市南湖区科技城总部商务花园56幢3楼。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南湖区整改工作协调联络组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