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550401/2022-179964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人力社保局 | 发布日期 | 2022-12-21 |
文 号 | 主题词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22〕14号)和《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操作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2〕20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现拟对南湖区符合一次性留工补助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1日-2022年12月27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区人力社保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573-83688333。
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