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和兴佬食品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于2020年7月1日受到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作为不良信息被认定且记入信用档案。该单位相关法定责任和义务已履行完毕,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并主动作出信用承诺,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向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
公示期限: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2月22日。
联系电话:0573-82227586
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