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550348/2022-171703 公开分类
发布单位 区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2-02-09
文  号 主题词

关于印发《嘉兴市南湖区“十三五”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09 11:06 信息来源:区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嘉兴市南湖区十三五学前教育发展规划

(2016-2020)

前  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建设一流教育强区和人力资源强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及国家、省、市《“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以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为统领,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在更高起点上实施科教兴区、人才强区战略,走符合南湖区实际的发展之路;坚持改革创新精神和育人为本的核心要求,立足南湖区实际,着眼未来发展,对全区十三五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全面部署安排,制定体现时代要求、符合区情、人民群众满意的科学而高质量的规划。

二、“十二五”发展回顾

(一)基本情况

十二五期间,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通过积极探索,南湖区构建了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共同发展的格局,确立了以儿童发展为本的学前教育课程改革方向,培育了一支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幼师队伍,学前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截至2015年底,全区有各级各类幼儿园50所(不含经济开发区),属于教育部门办3所,其他部门办6所,集体办9所,民办32所。其中省一级幼儿园10所,省二级幼儿园20所,省三级幼儿园16所,准办园4所,公益性幼儿园有40所,占幼儿园总数的80%,公益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85.13%;全区在园幼儿22328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为99.16%

2015学年,南湖区共有园长和专任教师1194人,其中在编225人。

(二)取得成绩

十二五期间,南湖区政府和区教文体局结合校点布局调整,经过充分调研,制定下发了《南湖区加快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和《南湖区促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明确了全区学前教育发展目标。2015年全区有等级幼儿园46所,等级幼儿园比例为92%,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95.42%

全区1194名幼儿教师,学历合格达99.93%,大专及以上学历93.78%,教师资格证持有率为96.92%。全区建立了教师年终考评和学期考核制度,按区定标准落实并提高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为所有幼儿教师办理了五险一金。

2015年南湖区学前教育经费总投入20726.37万元,占教育经费总投入的20.32%,财政性经费投入7981.51万元,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10.73%,占学前教育经费总投入的38.5%。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区、镇两级年度预算,近三年安排的经费提高幅度均在10%以上,高于教育经费增长幅度。

(三)存在问题

1、支撑学前教育快速发展需要的配套政策还需进一步完善。区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在逐年加大,但总体还是投入不足,南湖区部分幼儿园园舍相对比较陈旧,规模较小,设施设备、场地条件较差。随着二孩政策的实施,教育资源也显不足,新建小区、部分镇的入园难问题较突出。

2、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已建小区配套幼儿园没有认真执行《关于嘉兴市市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嘉政办发[2010]14号)文件精神,在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中,规划、设计、验收等环节没有按要求请教育部门参与,造成已建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存在建筑面积、用地面积、设施功能不达标而无法改变等现象。

3、小区配套园未能实现优质公办园资源扩张全覆盖。小区配套幼儿园民办比例偏高。尽管有些是公益性运作,但师资力量薄弱,园舍及基础设施环境创设不力。居民越来越集聚的南湖新区存在入园难问题,主要原因是严重缺少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公办幼教资源更不足。

4、师资队伍建设还跟不上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事业编制教师比例偏低。目前,全区共有幼儿教师1194人,事业编制教师225人,事业编制数占全区教师总数的18.84%(含市级部门办的编制数),镇中心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比例不到3%。非事业编制教师比例高,再加上教师待遇偏低,教师整体素质不高,跟社会、家长的要求不相适应,教师队伍不稳定,教师素质难以提升,影响幼儿园整体教育教学质量。

三、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三五”(20162020年)时期,全区教育事业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外在形势和内部条件均有利于南湖学前教育在高位运行,在新常态下通过规划引领、创新突破、综合施策实现新一轮跨越发展,以更高水平的学前教育为“学在南湖”、“宜居宜业”筑基。

1、国家和省市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和发展新常态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明确“四个全面”(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2015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对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面加强依法治教、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做了全面部署。《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是国务院下发的第一个学前教育文件,它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明确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浙江省人民政府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意见》,南湖区委、区政府将加快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所有这些,为加快南湖区学前教育发展明确了前进方向,也带来了发展新机遇、新挑战。 

2全面二孩政策带来的机遇与挑战。2016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简称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然而,在寄望全面二孩政策缓解我国低生育率、少子化和老龄化问题的同时,我们不得不重视全面二孩政策引起的人口变动对我国教育领域产生的基础性和全局性影响。在全面二孩政策作用下,原本独生子女政策执行比较好的南湖区,由于新生人口的增加,根据预测,“十三五期间,南湖区学前教育阶段的在园幼儿数每年增幅10%左右(见表一)。

 

 

表一:“十三五”期间南湖区幼儿园在园学生预测数

年份

在园户籍学生数

在园新居民学生数

总数

增长率

2016

10445

6564

17009

0

2017

11417

7275

18692

9.9%

2018

11929

7730

19659

10.52%

2019

13580

8900

22480

11.43%

2020

15391

10179

25570

11.37%

说明:在园户籍学生数依据2010.9--2013.8期间出生的人口数得出,其后4年以此类推。在园新居民学生数结合在园学生数中新居民学生数的占比,加上一定的增长率推算得出。

老百姓对学前教育资源需求开始大幅度增长,学前教育现有校舍、教师、经费等资源较难承载学龄儿童入学的压力。给南湖区学前教育发展带来的发展机遇和巨大挑战是显而易见的。

3、南湖区未来发展定位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南湖区委确立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富裕美好文明自信现代田园城区总目标,提出了四区发展定位(即打造科技创新的核心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宜居宜业的生态区、共享发展的示范区),为全区各级各类教育事业优质协调发展提出更高要求,也为南湖区学前教育发展带来了新机遇、新挑战。

4、南湖区学前教育自身发展所处的特定阶段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南湖区在市区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打造“学在南湖”教育品牌,“找差距、补短板”,全面提升了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经过两轮南湖区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南湖区的学前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已经编制了《嘉兴市南湖区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16-2020)》,学前教育经费投入,近三年增幅均在10%以上。但南湖区学前教育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城区、乡镇居民对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的迫切需求,学前教育规划布局还不够合理,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不很规范,幼儿教师队伍数量和质量仍需进一步提升,幼儿园办学的活力、特色还需进一步彰显。这些困难和差距,为南湖区学前教育下一步发展带来了压力,也指明了努力的方向。

四、学前教育发展目标

(一)发展总目标

南湖区将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幼儿园布局规划》,抬高底部、补齐短板,加快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均衡发展。制订实施全区第三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出台并实施《南湖区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16-2020)》,加大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进一步落实新修改的《嘉兴市市本级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出台《南湖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实施办法》,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益普惠、优质的幼儿园。构建高标准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2020年,高水平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保持在99.8%,其中农村学前3年教育入园率达99%以上;全区公益性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85%以上,公益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90%以上。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财政投入经费每年增幅保持10%以上区内实现等级幼儿园比例为96%以上,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98%以上。增加幼儿教师事业编制数,通过招聘培养,使幼儿教师数量和质量能满足区学前教育需要,幼儿教师合格学历100%,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98%以上,教师资格证持有率达到100%且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比例进一步提高,培养一批幼儿园名师、名园长。

(二)具体目标

1幼儿园建设、扩容目标

“十三五”期间,南湖区区域内,包括4个镇7个街道(大桥镇、凤桥镇、余新镇、新丰镇、建设街道、南湖街道、新兴街道、新嘉街道、解放街道、东栅街道、七星街道)幼儿园布局数为111所,其中公益性幼儿园104所。根据《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浙教学前[2016]82号)、《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和《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等标准,在《嘉兴市南湖区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16-2020)》框架内新建幼儿园38所,扩建2所,标准化改造16所,能服务学生数34500名幼儿入园需求(见表二)。

表二:南湖区“十三五”期间幼儿园规划建设改造情况

年份

原有数

改扩建数

新建数

总数

2016

55

1

1

57

2017

57

3

4

64

2018

64

3

10

77

2019

77

5

10

92

2020

92

6

13

111

说明:根据南湖区2016--2020幼儿园布局规划推算得出。

2等级幼儿园创建目标

 “十三五”期间,积极对照《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科学规划,加大投入,整修园舍,添置各类办园设施设备,努力改善办园条件,为幼儿创设良好的学习、活动、生活环境。到2020年底,全区建成等级幼儿园107所,其中省一级幼儿园15所,省二级幼儿园37所,省三级幼儿园55所,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96 %以上,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98%以上。

3、幼儿教师师资建设目标

2020年,通过招聘,使专任教师达到1900名左右,进一步扩大事业编制教师比例,事业编制幼儿教师争取达20%;幼儿教师合格学历实现100%,大专及以上学历98%以上,教师资格证持有率为100%。培育省、市和区级幼儿园名师、名园长100名以上。

建立教师年终考评和学期考核制度,根据德、能、勤等多方面综合考量,激发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从教的积极性。按区定标准落实并提高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为所有教师办理五险一金。

4、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目标

落实学前教育投入主体责任,按要求将普惠性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分级管理模式,区财政确保学前教育经费预算到位,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镇(街道)财政应当按照区属公办幼儿园的预算办法和标准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20年底,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达到10%以上,切实做到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促发展,确保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逐年逐步增长。

五、主要措施

(一)做好区域学前教育规划

1依据嘉兴市南湖区近期历年人口数据(区分暂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年龄结构特征、未来育龄人口预测未来嘉兴市南湖区幼儿园就学人数的千人指标,同时结合嘉兴城市总规等上位规划、嘉兴幼儿就学半径确定的经验和浙江省推行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合理预测南湖区幼儿园规模,确定幼儿园选址、用地面积和开发时序等相关法定强制性内容;并对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提出指导性措施和建议。

2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和管理。严格按《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要求,共同参与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设计、验收等环节,落实与小区住宅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的“三同步”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嘉兴市市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范管理办法(试行)》(嘉政办发〔201014号)文件精神,出台《南湖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范管理办法》,着力提高小区配套幼儿园等级园比例。

(二)健全幼儿园管理体制

1、落实法人登记制度。园长负责制是园长对保育、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参与的完整的领导体系。

2、扶持与管理普惠民办幼儿园。完善促进民办幼儿园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大公共财政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制订出台支持公益性民办幼儿园的实施办法,对扶持对象、认定办法、财务审计、奖补政策及退出机制等作出规定。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等同,促使民办幼儿园健康、规范、优质发展。

3、扶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积极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幼儿园的办园体制改革,提高各类公办学前教育资源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深化幼儿园人事制度改革,增强幼儿园教师职业吸引力。

(三)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

1、区政府要落实学前教育投入的主体责任,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落实学前教育投入政策,拓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渠道,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比合理。

2、区政府要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幼儿园基本建设、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配备、师资培训、扶持企事业单位办园和多元普惠幼儿园等。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要向南湖新区和下辖4镇区倾斜。

3 建立幼儿园等级奖补和优质奖励制度。对达到省二级以上的多元普惠幼儿园,在分配上级划拨的奖补经费中予以倾斜,用于支付教职工社会保险、补充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校舍维修改造等。对当年认定为省一、二和三级幼儿园的幼儿园进行奖励,用于园舍建设、维修,购置教育教学和办公设备、幼儿教玩具等。

4、完善学生资助体系,保证贫困幼儿顺利入学。残疾儿童视残障程度实现随园就读。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落实编制招聘专业教师。按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教师〔20131号)和浙江省编委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浙江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指导意见》要求,会同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部门研究制定幼儿园教师补充办法,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补足配齐幼儿园教师队伍。民办幼儿园要参照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并实行自主聘用、合同管理。

2、建立园长和幼儿教师培养培训长效机制。通过创新培训模式,完善培训体系,全面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水平和专业化水平。每年从财政预算的教师培训经费中安排幼儿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在自主研训的基础上,联合省内外高师院校开展幼儿园长和骨干教师继续教育。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制度,实现幼儿园在职教师全部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3、保障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与待遇。完善和落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机制和社会保障政策。健全幼儿教师基本待遇保障制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教职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公积金等相关社会保险。建立幼儿园聘用的符合资格的非事业编制教师最低工资标准制度,通过政府和举办者的共同努力,确保各类幼儿园聘用的符合资格的非事业编制教师工资水平逐年增加,从而达到《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中人员待遇的指标要求(省一级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人均年收入达到当地公办幼儿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的80%以上,省二级70%以上、省三级60%以上),增强职业吸引力,稳定幼儿教师队伍。

(五)健全幼儿园监管体系

1、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机构准入制度。严格按照幼儿园设立条件的要求进行审批和管理。未经区教文体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学前教育机构。

2、落实学前教育机构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各类幼儿园的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加强设施设备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保教工作等重要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儿童身心健康。

3、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日常监管。区教文体局和财政局要加强对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奖补资金和公办幼儿园收支的监管力度;综治、公安、消防、卫生、质监、住建、安监、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定期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安全检查。

4、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机构资质年审、公示制度。区教文体局建立学前教育机构资质年审制度,每年公布辖区内有招生资质的幼儿园名单,公布相应等级的幼儿园名单;按照省一级幼儿园、二级幼儿园、三级幼儿园、准办园等四个等级标准,对幼儿园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规范办园行为。

(六)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1、提高保教水平。深入开展儿童学习与发展规律研究,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组建学前教育管理与质量专家指导团,着重加强对师资配备、教育过程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指导和评估。确保区内所有幼儿园按照教育部正式颁布《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研究探索符合幼儿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的教育内容、方法和途径,完善幼儿园保育教育与小学教育有效衔接的机制,严禁学前教育小学化。

2、推动幼儿园提档升级。引导公办幼儿园和多元普惠幼儿园对照《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加快提档升级步伐,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师资质量,提高办园水平,努力培育一批质量高、品牌好、群众满意的多元普惠幼儿园,以满足社会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

3、重视教科研工作。根据幼儿园数量和布局,以街道、镇为单位划分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安排专职教研员,采取分层次、分类别、分区域、包片到园、指导到人等方式开展教科研工作,着力解决学前教育质量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