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南湖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和各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巩固提升关键环节,补齐短板弱项,全方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努力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法治南湖。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方向
(一)始终坚持区委集中统一领导。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中央、省、市法治建设会议精神,审议《2021年法治南湖建设工作要点》《2021年法治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方案》,研究进一步开展法治南湖建设工作任务,对依法治区作出全面部署。坚持在区委的全面领导下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开展,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向区委常委会专题汇报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二)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充分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职能作用,设立秘书科,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具体承担依法治区统筹、协调、督促、推动等日常事务。积极发挥法治建设执法、司法、守法普法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协调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八五”普法规划、数字法治改革等方面工作。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成效明显,凤桥镇法治化综合改革持续深化。
(三)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贯。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主题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集体学习。举办全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各部门、镇(街道)法治工作分管负责人和法治员参加培训。结合宪法宣传、“法律十进”活动,运用新媒体手段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
(四)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述德述责述廉述法制度。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大问题、重要环节、重要任务亲自研究,就法治示范创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法体制改革等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和部署。坚持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先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12部法律法规。主持召开“府院”“府检”联席会议,就增强“府院”“府检”良性互动、共同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作出指示。
二、依法全面履职,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升级商事登记审批改革,推动企业开办“一件事”从常态化企业向全类型企业覆盖,扩容行业许可“一证化”范围,开发“一证化”平台,全力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将登记主体由公司向个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覆盖,2021年全区市场主体登记网办率达81.71%,开办网报率达99.69%,全流程开办网报率达74.82%。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市率先出台《南湖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直接取消涉企经营许可事项9项,审批改为备案事项4项,实施告知承诺事项43项,优化审批服务事项41项。
(二)提档升级基层政务服务水平。以国家第七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省政务服务 2.0 示范大厅建设试点为契机,深化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推动高频事项“就近办”,办理事项涵盖就业、社保、医保等多领域共 375 项。完善“浙里办”南湖频道线上办事阵地,11 个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全部启用线上政务 2.0 事项大厅,实现掌上办事“一端通办”,丰富公积金、社保、教育就业等服务内容,优化全景式“随E问”政务服务咨询体系,推动政务服务从网上、掌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2021年,南湖区政务数据局(行政审批局)荣获全国首个政务服务领域中国质量奖提名奖。
(三)积极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围绕便民利企改革、评价指标进位、重点任务落地、企业问题破难、数字变革应用、营商宣传提质等,创新实施“营商环境攻坚赛”。推进营商环境数字化改革,扎实推进行政服务大厅线下营商环境无感监测应用项目市级试点建设。开展“我为企业解难题”活动,企业服务直通车迅速响应企业问题诉求,启用全市首个新冠疫苗接种流动窗口,为辖区产业园区、企业等提供一站式新冠疫苗接种服务。聚焦企业数字化改革需求,助力打造省级试点敏华“未来工厂”项目,成功入围2021年浙江省“未来工厂”试点名单,获得袁家军书记重要批示。迭代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联合上海杨浦、宁波镇海推出首批三地通办服务事项,探索省内省外高效“一日办结”。实施“公章刻制”政府买单,惠及企业2513家,为企业节约资金94.99万元。
(四)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升级三级共同法律服务体系“15分钟便民服务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实现线上申请流转率100%,依托ODR平台实现“零接触”纠纷调解。深化律师进企业、进村(社区)服务,试点开展律师驻点服务重点企业工作,设立企业律师工作室,探索“政府购买、律师提供、企业使用”法律服务新模式。出台《南湖区“千所联千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实现区属商会法律顾问网络全覆盖。完善常态化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在全市率先开展企业破产注销“一件事”改革,建立破产管理人协查便利化机制。
(五)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以“三张清单”为抓手推进政府数字化改革,高标准建设数字政府综合应用和12项重大任务,聚焦“浙里营商”和“浙里安全”,细化南湖特色子跑道,推出8个特色场景应用,形成4项理论成果、6项制度规范,获得6项省级试点。“企明星”政策治理集成应用列入全省企业码创新应用试点和省级应用项目“惠企政策全流程服务”示范试点,其与“南湖燃气安全在线”等一批重大应用多次在省例会获点名肯定,并在全市推广。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经征集、论证、审核、集体审议、党委同意等程序,将南湖区对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规划方案等三项决策事项纳入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经广泛征求、区人代会表决,确定疫情防控常态化医疗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全民反诈防骗行动等8个项目为2021年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强化决策实施行为和实施过程的社会监督,健全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向人大报告和风险评估机制。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要求,7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均落实公众参与、意见反馈、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社会公布和报备等法定程序。审查部门和镇街道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4件废止,21件宣布失效,11件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库中剔除。组织开展“烦企扰民”、涉及行政处罚内容、长江流域保护和计划生育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三)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持续推进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所有镇(街道)均成立“党政办+司法所+法律顾问”联合审查主体。推进合法性审查机构、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流程标准化建设,出台《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事项参考目录》《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制定要求》,确定5+3项审查事项的27项审查依据、16项重点审查内容,规范提起、流转、审查、报批4个流程。相关做法被省委改革办“竞跑者”推广。
四、深化行政执法改革,落实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一)稳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综合执法改革。成立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协调全区行政执法工作。出台《南湖区全面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坚持大综合方向统领、整体政府理念,更大范围整合执法职责,优化配置执法资源,整合形成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农业、应急管理、卫生监督等六个领域的“1+6”行政执法机构设置架构,划转综合行政执法事项957项,各职能部门认领监管事项8615项,行政检查事项覆盖2797项,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体系,在全区形成“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
(二)构建全智治数字执法监管体系。加强数字赋能,提升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燃气管理等重点民生领域数字化应用场景在线办理和风险预警。全面推进统一执法监管系统和统一处罚办案系统的监管业务综合集成和有效应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础,全面推进“掌上执法”“非接触式执法”等新型监管手段,2021年完成双随机抽查任务475个,掌上执法5262家次。以全省“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试点地区为契机,全面推广“综合查一次”数字化应用,自2021年10月上线以来,14个部门发起检查任务45个,联合参与部门达97个次,检查对象91家,覆盖“一件事”场景44个,集中发现问题5家次,检查对象受检频次下降和执法效能提高均达到60%以上。
(三)完善“大执法”闭环监督体系。以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换发为契机,开展新一轮执法主体和人员信息完善及资质确认工作,确认行政执法主体54家,持证人员921人。加快执法监督数字化转型,积极运用省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一体化推进线上线下执法监督工作,实现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数字化监督。2021年通过系统线上评查行政执法案卷10卷,处理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执法监督线索50余条,制发执法监督通知书6份。线下突出监督重点,开展水利行政执法质效评议专项行动,对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交通运输局等12个重点部门138份行政执法案卷开展集中评查。
五、强化监督制约,推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认真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向党委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定期报告制度,接受区人大对区政府“十三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审议,每季度向区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法制(监察和司法)监督联席会议汇报近期政府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8件、政协委员提案112件。及时向人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向检察机关反馈检察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完善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管理体制,不断加大监督力度。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对照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调整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优化公开平台栏目和架构,强化重点领域公开,推进镇街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高效。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613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17270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数2663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数1680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56次,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7场(含在线访谈),发布政策解读25条。受理依申请公开93件,均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办理。
(三)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实施信用“531X”工程,不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聚焦生活服务、商业消费等领域,推出“信易贷”“信易行”“信易游”“信易通”“信易住”等信用惠民场景。进一步推广“南湖分”应用,授权人数超22000人。深化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机制,拓展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范围,在行政审批、执法监管、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开展信用协同监管应用。拓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领域,依法依规开展信用核查、信用修复、失信专项治理,提前6个月实现专项治理台账退出率达100%的要求,清理出不符合规定的失信约束措施政策文件4个,为21家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六、注重法治方式,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深化“最多跑一地”改革,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四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筑牢“136”递进式矛盾纠纷化解架构。坚持矛盾纠纷“全生命周期”管理,探索建立集“诉求受理、多元化解、闭环防复”于一体的社会矛盾纠纷“一件事”改革,全面构建“一站式”“全覆盖”“大调解”格局。2021年受理办理群众各类诉求61042件,其中化解矛盾纠纷4015件,办理信访事项35084件,司法确认1705件,法律咨询5959件,劳动仲裁293件,心理咨询87件,公证鉴定75件;群众满意度为97.44%。
(二)有效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坚持“应调尽调、能调必调”原则,将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全流程,强化“府院”“府检”联动、部门联动,优化行政争议调解前置机制和复调、诉调衔接机制,聘请行政争议专职调解员,提升行政争议调解专业化水平,多方多措并举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质效。2021年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45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56件,其中通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分别调撤结案22件、11件,行政复议调解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行政诉讼一审败诉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大普法格局。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建“红船普法联盟”,创新共建共治共享的南湖普法新模式,开展以宪法为统领的一月一主题“靶向式”精准普法,获评“2016-2020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举办第五届以案释法“法治故事汇”案例宣讲比赛。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建设,全区共创建成功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3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62个,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96%。科学编制“八五”普法规划。
虽然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建设基层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镇街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还有待提升,各单位法律顾问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行政执法单位公职律师覆盖率还需提高。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待进一步强化。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参差不齐,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加强。三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特别是在基层执法力量的调配整合和跨部门、跨领域的体制机制建设方面,需要进一步创新探索。
2022年,南湖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遵循,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总体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以数字化改革、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化解行政争议为重点,进一步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现代法治政府,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之首善之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