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方案(试行)》《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方案(试行)》(中组发〔2018〕9号)和《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实施办法)》《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实施办法》(组厅字〔2018〕33号)以及《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执法勤务警员职务晋升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经区委组织部南组干〔2022〕9号批复:
同意陆薇同志晋升四级高级警长(占职数),任职时间从2022年4月29日起算。
中共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委员会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