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所有南湖人!南湖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了这些事项!

发布日期:2022-05-19 14:22 信息来源:南湖区政府

5月18日下午,南湖区委副书记、区长陈群伟主持召开十届区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会议学习了《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研究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南湖区镇(街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事项。常务副区长钱霄栋,副区长张杰、阿卜杜吉力力•阿卜来提、吕卫强、沈洁、赵亚锋等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俭、区政协副主席许立应邀出席。

会议首先集中学习了《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指出,要学懂弄通《条例》内涵。区综合执法部门要牵头学、带头学,全面推进落实学习、宣传和实施工作;各主体和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类线上、线下媒介广泛向社会开展专题宣传,切实运用《条例》开展工作、破解难题,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要更加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逐条对照相关目录要求,进一步拓展综合执法领域,同时筑牢监管执法链条,持续严格落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源头监管。要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一体推进线上线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在执法数据归集和共享、统计分析等环节形成责任追究的倒逼机制,强化闭环效应。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南湖区镇(街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南湖区全面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实施方案》。会议强调,各主体和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沟通协调,深化培训指导,结合实际创造出行政执法改革南湖特色亮点,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打开基层治理新格局。

在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时,会议指出,特困人员是社会救助对象中最需救助帮扶的群体,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照料服务也是助力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在实施过程中要注重新老政策衔接,认定标准要公平公正公开,操作程序要严格规范,同时也要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引导等工作。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推进健康驿站和移动式核酸采样小屋建设的情况报告》《南湖区“一站式、同标准、全闭环”政务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嘉兴市南湖区关于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实施方案》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