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550065/2022-170054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南湖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5-27 |
文 号 | 主题词 |
第一条 完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机制。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信息发布沟通机制等,并落实专人负责做好信息审核发布、沟通协调、安全管理、互动回应等工作。
第二条 用好全省管理平台,辅助识别风险。全区各类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经本单位内部审核后待发的信息内容(含文字、图片、视频等),在正式对外发布前,必须先上传至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进行风险辅助识别。
第三条 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三审三校”制度,即:
(一)各单位的信息录入人员负责一级自查自校。主要是在信息整理、编辑等环节查找信息中是否有敏感信息,是否有错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错误,对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校。
(二)各单位的办公室主任或相关科室负责人负责二级初审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录入人员编辑信息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和校对。
(三)各单位的分管负责人负责三级审核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再次审查和校对。当遇到重要信息或者敏感信息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时,必须向区保密部门或网信部门报告和请示后方能发布。
第三条 从严把握信息发布周期。全区各级各类政务新媒体要确保每周至少更新发布一次信息。
第四条 注重信息发布质量。全区各级各类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要确保不泄密,不出现表述错误,不出现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不发生因发布内容不当引发负面舆情等。
第五条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互动回应渠道,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须提供有效互动功能,坚决杜绝购买“粉丝”、强制要求群众点赞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