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除险保安”工作要求,深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及时消除隐患,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经研究,决定对2家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实施挂牌督办(具体见附件1),现予以公布。
一、各镇(街道)要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理顺和明确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隐患整治工作机制,严格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个到位”,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二、各镇(街道)要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要求,全程跟踪隐患整治过程,按照“挂牌一家、提升一家、示范一家”要求,督促指导有关企业及时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落实安全管控措施,确保整改过程安全。3月30日前,有关企业应向镇(街道)应急管理中心报备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治理工作结束后,企业应提供整改资料,并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验收。
三、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相关企业应当及时向当地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销号的书面申请,各镇(街道)在接到企业申请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督办单位签署意见,将《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审批表》(见附件2)及整改印证材料等报区安委办;区安委办将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区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并予以统一公告销号。
四、区级以上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整改工作将列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相关指标的考核。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确定一批区(镇、街道)挂牌督办的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并抓好督促整改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附件:1.2022年区级挂牌督办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名单
2.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审批表
嘉兴市南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附件1:
2022年区级挂牌督办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名单
序号 | 隐患单位名称 | 行业 | 地 址 | 隐患主要内容 | 督办单位 | 整改完成时间 |
1 | 成功科技(嘉兴)有限公司 | 机械 | 大桥镇驰骋路1420号 | 1.企业未提供安全设施“三同时”; 2.企业委托评价机构2021年7月编制安全评价报告,但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未完成整改; 3.个别有限空间未设置安全告知牌; 4.危险化学品仓库未设置安全周知卡; 5.危险化学品仓库、天然气管道、铝粉尘车间可燃气体、可燃粉尘未按安全规定设置报警装置或未连通并直接接入24小时值班室进行管控。 6.部分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电气设备不防爆。 | 大桥镇 人民政府 | 10月30日前 |
2 | 浙江华荣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 轻工 |
七星街道东大路517号
| 1.企业未设置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 2.企业年使用危化品量超10吨未进行安全评价;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不够完善。 | 七星街道 办事处 | 9月30日前 |
附件2:
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审批表
企业名称 | |||
地 址 | |||
法 定 代表人 | 联系 电话 | ||
公布文号 | 要求完 成时间 | ||
隐患 主要 内容 | |||
整改 措施 | |||
资金 投入 | |||
整改 情况 | |||
整 改 完成时间 | 申请验收时间 | ||
镇(街道)安 委办 初步 验收 情况 |
验收人员: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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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 单位 意见 |
年 月 日 | ||
区安 委办 验收 意见 |
年 月 日 |
注:1.本表一式四份,区、镇(街道)安委办各一份,督办单位一份,重大隐患整改责任单位一份;列入市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使用市安委办文件规定表格及要求报送。2.报送本表时,请附送相关的材料,包括行政执法文书、安全设施设计诊断相关材料、施工图设计文件有关资料、安全评价报告及整改确认资料、企业自行验收意见、整改现场照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