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0年区政府民生实事为老助餐服务项目,进一步满足我区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形成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健全和完善为老助餐机制,以解决高龄和失能等特殊老年人“吃饭难”问题为重点,充分依托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会餐饮企业、养老机构等载体,为全区有需求的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集中就餐、上门送餐服务,2020年底实现为老助餐服务全覆盖。
二、服务对象
(一)普惠对象
南湖区户籍且居住在南湖区域内,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二)特惠对象
南湖区户籍且居住在南湖区域内的居家老年人,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低保、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长护险享受对象,养老服务补贴对象。
2、空巢老年人。
(1)孤寡老年人:无赡养人的独居老年人(单个老年人)。
(2)纯老家庭:无赡养人但夫妻双方均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
(3)留守老年人:赡养人长期居住在嘉兴市以外的老年人。
(4)困境老年人:赡养人因病、因残无照料能力的老年人。
赡养人是指具有法定赡养义务的人员,包括出嫁女儿等。
3、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
三、主要模式
(一)开办老年食堂
改造提升或新建社区老年食堂。有条件的社区可自建运营社区老年食堂,也可依托社会第三方力量共建,或委托社会组织承接、社会餐饮企业运营社区老年食堂,为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
(二)建设中心食堂
在餐饮油烟控制要求高或者老年人助餐需求不多,助餐老年人分散的社区,依托其中一个社区老年食堂升级为中心食堂,为周边社区甚至更多社区的老年人开展助餐服务。
(三)依托养老服务机构助餐
利用养老机构食堂,为周边社区照料中心及居家老年人开展助餐服务。
(四)社会餐饮企业定点助餐
以镇(街道)为单位,动员一批诚信经营、管理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年度等级在B级及以上,且乐于做公益的社会餐饮企业,作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五)鼓励邻里助餐
对没有条件开展助餐服务的农村社区,鼓励邻里、热心居民为周边有助餐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就餐、送餐服务。
(六)互联网+助餐
城区及具备条件的镇(街道),可通过与送餐网、外卖送餐公司合作等形式,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四、优待方式
(一)普惠制
镇(街道)在区域内确定3-4家助餐机构作为定点机构,签订助餐协议,辖区范围或助餐需求较大的镇(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布点数量。定点机构服务对象为辖区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照保基本原则,明确每餐公益价并公布收费价格及健康食谱。定点机构由镇(街道)统一增挂“为老助餐定点单位”牌子并设立老年专座(区)。经验收后由财政给予每个点硬件购置及改造费用一次性补助0.2万元。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就餐规模、服务质量建立定点助餐机构星级评定机制,每年评选五星级为老助餐定点单位1家,由财政奖励1万元/家;四星级为老助餐定点单位3家,由财政奖励0.8万元/家;三星级为老助餐定点单位6家,由财政奖励0.6万元/家。
(二)特惠制
特惠对象根据就近原则,由定点机构提供服务。在为老助餐定点机构堂食的,享受每餐公益价;需要送餐上门的,在公益价的基础上,每人每餐由财政补助5元(其中4元为餐费补贴、1元为上门配送费补贴),其中上门配送费镇(街道)按照1:1的比例配套补助,有条件的镇(街道)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餐费补助直接补助给助餐机构;上门配送费补助由镇(街道)结合当地送餐人员和志愿者配置情况,作为劳务费形式统筹安排支出。
普惠制公益价和特惠制补贴限于每天中餐,今后根据老年人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视情进行扩面。助餐补贴不发放现金,通过助餐价格优惠的方式体现。餐食公益指导价原则上一荤一素8元/餐、一荤两素10元/餐。
五、职责分工
(一)区民政局
1、强化统筹指导。统筹推动全区为老助餐工作,加强与区发改局(区服务业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协调对接,督促指导各镇(街道)立足实际开展助餐工作。
2、落实监督管理。在加强事中督查的基础上,于9月底前,会同有关区级部门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镇(街道)为老助餐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3、形成助餐地图。汇总全区为老助餐点分布地点,形成“助餐地图”,确保政策宣传覆盖每个社区、每户家庭、每个老年人。
(二)镇、街道
1、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助餐点布局、服务供给能力、服务需求分布以及存在的问题、困难等。
2、形成工作方案。立足辖区实际,合理规划助餐服务设施布局,因地制宜确定助餐模式,购置送餐盒、送餐车等各类为老助餐设施设备。
3、加强日常监管。各镇、街道民政办要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加强对助餐点食品安全的监管,防范并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指导各村(社区)做好为老助餐工作台账,规范资金使用,提升服务水平。
(三)村(社区)
1、开展助餐服务。对辖区内老年人助餐需求进行全面排摸,实现特惠对象排摸全覆盖。开展特惠对象的资格审核及信息录入,指导各助餐点做好助餐服务。
2、做好台账记录。指导各助餐点对老年人就餐情况进行实时记录,做到每餐登记、台账齐全,届时相关台账资料将作为财政补贴的重要依据。
3、扩大服务队伍。通过配备公益性岗位、招募党员、义工等志愿者,链接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资源,扩大助餐服务队伍,确保提供助餐机构到村(社区)、村(社区)到家庭的点对点送餐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老助餐服务是2020年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开展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摸清辖区内老年人的助餐需求,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做好助餐设施的合理规划布局,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机制,积极引入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参与老年人助餐服务,弥补送餐机构人员不足问题,打通送餐服务“最后一百米”。
(二)规范服务运行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举报电话上墙公示。承接集中供餐的餐饮企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各种模式运行的助餐服务至少提供中餐1餐以上的服务,有条件的可提供早、晚餐服务,年度服务时间不少于300天。
(三)强化监督管理
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助餐服务优待对象的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建立助餐机构准入、退出和评估机制,在加强为老助餐服务全过程闭环监管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等多种方式对助餐服务工作、食品安全、食堂管理等进行评估,并依据结果进一步规范老年人助餐服务。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老年人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知晓率,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安全、方便、实惠的助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