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上级要求,局实行工作岗位AB角工作制度。
(二)AB角工作制度是指在机关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完善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在相近岗位之间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制度。即两个相近岗位互为AB角,当A角因故不在岗时,B角自动顶岗,及时办理根据工作性质须限时办理的一般性事务和紧急公务。
(三)实行工作岗位AB角后,双方应将有关情况主动告知对方(协办人),并互相了解对方的工作内容。
(四)A角因学习、公出、休假等原因离岗时,必须提前向B角做好工作交代。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代的,B角应当主动顶岗。B角在顶岗期间,同时做好本岗和A角负责的主要工作,并兼有A角的职责权利,对执行A角工作的结果负有相应责任。
(五)遇有紧急事项或重要工作时,AB角应协同办理,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六)局AB角责任人确定后,一般应保持稳定,确有原因需作调整的,应报局分管领导同意。AB角责任人执行AB角工作情况列入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对AB角责任人因推诿扯皮等原因造成工作失误或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