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等法律法规,强化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卫生安全主体责任,维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9月9日,南湖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全区用人单位第一期职业卫生培训,一千名用人单位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将分批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结合本区实际,立足行业特点,坚持效果导向,围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日常管理、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的选择与使用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法定责任等主题开展培训。采用“理论授课+现场考核”的培训方式,帮助学员准确把握职业卫生管理要点,切实提升职业卫生培训质效。
培训邀请到了杭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职业健康和放射卫生监督科张国军科长进行授课,重点讲解了职业病防治形势及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重点,结合案例警示教育,进一步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履行的职业病防治法定责任和义务。
会后,南湖区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条线负责人刘莉霞从普法、执法、培训等方面通报了上半年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要求参训单位以此为契机,积极行动,做好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下一步,南湖区卫生健康局将继续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督促用人单位重视并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以职业卫生安全实效助力经济稳进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