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550401/2022-176694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人力社保局 | 发布日期 | 2022-09-30 |
文 号 | 主题词 |
个体工商户怎么缴纳社保?看这里,一文读懂!
一、个体工商户(有雇工)
可按照企业职工参保方式在嘉兴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参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以在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2%,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如何办理
线上:可通过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线上申请;
线下:凭有效资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手续。
二、个体工商户(无雇工)
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方式在嘉兴参加养老保险(不限户籍)根据浙人社发〔2021〕63号文件精神,在我省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可以按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政策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放开限制
省内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在办理就业登记后,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省内就业地办理就业登记后,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调整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如何办理
第一步: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省内户籍和外省户籍在禾灵活就业人员(非本市户籍需持有浙江省居住证),都可以到各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线上:可通过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线上申请。
线下:凭以下办理材料:(一) 灵活就业登记表原件;(二)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三) 非本市户籍的提供浙江省居住证原件。
第二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后
线上:可通过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线上申请
线下:凭有效证件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三、养老保险转移
省内流动
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无需转移,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或到省外流动就业时,由省内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一次性归集,并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或跨省转移手续。
省外流动
参保人员在省外流动就业的,如何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可下载“掌上12333”或“电子社保卡”在跨省转移部网平台上进行“社保转移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