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550065/2023-145303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1-13 |
文 号 | 南政办发〔2023〕1号 | 主题词 |
嘉兴南湖高新区、湘家荡区域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市直南湖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招大引强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已经十届区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日
关于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招大引强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
为更好适应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的新变化和新要求,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大抓招商和快推项目有机衔接,构建精准化专业化招商格局,打造过程化绩效化管理模式,形成招商全闭环工作机制,着力蓄足高质量发展强劲新动能,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22〕3号)精神,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新发展理念充分融入招商引资工作全过程,形成权责一致、服务精准、流程规范、配套完备的招商体制机制,优化产业体系布局,提升高质量发展核心竞争力,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之首善之区、实现“两个先行”“两个率先”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权责一致、分工明确的组织体系
1.强化“一把手”招商领导体系。坚持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各主体党政一把手作为招商引资主要责任人,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参与重大项目洽谈,要将一半以上精力用于招商工作。建立主要领导听取招商项目进度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招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立重大项目区领导挂帅专班制,围绕“1341”产业体系组建专业招商组,联挂各主体重点项目的洽谈、落地、入库、开竣工,形成“一名区领导+一个招商团队+一套招商方案”的招商项目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南湖高新区、湘家荡区域、南湖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均需各园区、镇、街道落实,不再列出)
2.完善“一盘棋”大招商工作体系。区经信商务局在全区招商引资招大引强工作中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负责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的统筹协调、精准研判、项目流转、考核评价等工作。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科技局等部门(单位)分别牵头各自领域的招商引资工作。各镇、街道、园区发挥区域主体责任作用,围绕主导产业,积极开展信息获取、决策落地、跟踪服务、绩效评估等工作。广泛发动区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国企单位、基金小镇等参与到招商引资工作当中,凝聚最广泛的资源和力量,形成全区大抓招商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南湖区招大引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配备“一揽子”招商要素保障体系。树立项目要素匹配导向,强化财政、金融、政府产业基金等支持力度,重点向引领性、高成长性项目倾斜。鼓励和引导银行、创投、保险基金等参与各类专项产业基金和重大产业项目。对各主体上报并纳入全区项目库管理的重大项目,在土地指标、单位用能、环境指标等方面优先给予保障,并积极向上争取国家、省重大项目和要素单列指标。(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农水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二)打造接轨国际、专业高效的招商队伍
4.完善“一体化”驻点招商架构。全面提升驻点招商工作统筹能力,建立“总部+基地+小分队”驻点工作组织架构。驻点总部设在区经信商务局、区发改局,驻点基地为南湖高新区、湘家荡、南湖新区、各镇,驻点小分队由脱产招商人员组成(其中南湖高新区、湘家荡、南湖新区至少选派1名副科级或副科级后备干部)。区经信商务局统筹协调驻点招商工作,负责制定管理办法、人员考核、信息汇总等工作。各主体要选派精兵强将加入驻点队伍,落实驻点经费保障,为驻点人员提供招商资源,衔接并跟进好前方获得的项目信息,加强对驻点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各驻点小分队要主动开展精准上门对接,充分发挥驻点区域的乡贤、嘉兴在外商会等资源,获取更多有价值的投资意向信息。鼓励各主体探索在驻点城市的基金、中介、商协会等机构聘请一批招商专员,借助当地的招商力量,充分挖掘项目资源,提高驻点人员走访企业精准度。(责任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发改局)
5.创新“主题化”亮晒比拼机制。以全区互学互比互赛为抓手,紧盯全年目标任务开展“项目招引季度冲锋赛”,在主体间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围绕“1341”产业体系,主攻高质量项目招引,从内外资、招大引强、驻点招商、“一把手”招商、平台能级提升等多维度展开比拼。建立“周亮晒”周通报和“赛马场”月通报机制,整合任务指标完成情况、驻点招商工作推进情况、重点项目进度情况等通报内容,实行主体主要领导外出招商情况红黄牌机制,设定在谈项目、签约项目、联审项目增量情况活跃度指数,并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责任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发改局)
6.搭建“立体化”市场招商网络。加强与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五大投行和各类海内外人才项目孵化器、加速器等中介平台机构合作,围绕重点产业建立与国家级行业协会的联络机制,各主体至少签约一家知名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并建立实质合作关系。拓展全球招商网络,国外紧盯日本、欧美发达国家,国内聚焦上海、北京、深圳、苏州等地区,适时设立海内外招商合作平台。开展基金招商,挖掘资本背后的产业项目资源,撬动重大产业项目招引,各主体围绕主导产业至少对接一支产业头部基金。开展以企引企,提升服务、拓展市场、完善生态,吸引主导产业上下游企业集聚,充分发挥海内外禾商人脉资源优势,实现以商引商。(责任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
(三)构建流程清晰、闭环管控的招引机制
7.建立“全维度”项目研判机制。加强项目招引的前期调查及准入研判,完善工业项目准入联审机制,从项目的行业发展趋势、核心竞争力、投资背景、经营财务状况、投资强度、注册强度、亩均税收、单位排放增加值、容积率等方面全面评估赋分,得分情况运用于优先供地、产业政策优先享受等方面。组建专业智库团队,按照专业化、精准化的原则,围绕集成电路和芯片、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软件信息、新材料和新能源五个领域,组建南湖区产业发展专家顾问库,并将专家引入工业项目准入联审会,对项目研判和要素保障提出专业意见,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社会参与度。(责任单位:南湖区工业投资项目联合评审小组成员单位)
8.建立“全要素”政策审查机制。根据投资项目的产业方向、投资规模、供地需求、产业基金介入、财政贡献奖励、重大固投补助等元素,分类分级建立投资项目“一事一议”政策审查机制。投资项目原则上运用市、区现有产业政策,应谨慎使用“一事一议”政策。投资项目涉及一般“一事一议”政策的,由各镇(园区)、街道按议事规则自行审定并落实合法合规性审查。对需要区级财政贡献奖励(补助)或区级政府产业基金投入的“一事一议”政策,由相关主体提前征求区发改局、区经信商务局、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意见,视情况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商务局、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9.建立“全节点”落地倒逼机制。建立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落地倒逼机制,加快推进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的落地。设立签约项目清单管理制度,重大项目领导联挂制度、属地管家全程服务制度、推进节点限时管理项目制度、签约项目推进调度制和进度超时亮牌警告制度,动态关注项目关键节点,排定每个项目的联审、注册、到资、供地、开工等时间节点,形成项目落地管理“时刻表”,并明确每个节点的责任人员,确保项目推进环环相扣、节节有责。(责任单位:南湖区工业投资项目联合评审小组成员单位)
10.建立“全对标”履约管理机制。建立项目履约管理机制和履约对标流程,严格按照约定条款执行投资协议内容、兑现扶持政策。履约监管对标内容包括投资强度、销售收入、税收、能耗、环境、人才、研发、增加值等指标,按“标准地”合同进行对标。设立“建而未投”和“投而未达”两个数据库,对“投而未达”项目给予三级缓冲过渡,分类实施监管措施:竣工项目两年内属于达产保护期,企业正常开展生产经营;对达产保护期满而未达标的项目给予一年时间整改,整改提升期内,企业不得享受产业政策、电力优惠等政策;整改提升期满仍未达标的,即项目竣工之日起三年期满仍未达标的,企业综合绩效评价降档,区工业项目联审小组对出租厂房、转让股权加强指导、优化服务。(责任单位:南湖区工业投资项目联合评审小组成员单位)
(四)完善视角丰富、维度多元的配套机制
11.深化活动招商机制。高质量谋划形式多样的招商活动,聚焦北京、上海、深圳三地举办专场推介会,精准对接当地招商朋友圈。积极参与嘉洽会、浙洽会、厦洽会等各类大型经贸活动,主动对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装备制造业博览会等国际国内重大展会招商资源,有效利用商会、行业协会等方面的渠道,广泛开展招商推介活动。(责任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发改局)
12.优化技能培训机制。每月举办“共享课堂”系统性招商引资专题培训,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业务讲座,组织招商洽谈实景模拟大赛、招商推介大赛、“我是驻点招商员”等主题技能竞赛,提升招商队伍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提高广大招商干部和招商一线挂职干部的实战能力。(责任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委人才办、区发改局、区科技局)
13.完善政策扶持机制。完善招商引资政策机制,落实国家、省、市各类与投资促进、鼓励外资利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人才引进、创新创业等有关政策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对各种政策资源的整合利用,对标北上广深发达地区,结合南湖实际,出台或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引技引才政策,促进优质资本、项目、技术、人才高度聚集。(责任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委人才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三、保障措施
14.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南湖区招大引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属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下设招大引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经信商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牵头建立考核责任体系,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各镇(园区)要建立相应招大引强工作机制,落实招商人员和经费保障,联动推进上下贯通。
15.强化成效保障。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条线工作在对外交往中的优势,主动捕获项目信息,全面推介南湖区营商环境,集中力量开展有针对性的招引。对于捕获的项目信息,要及时推介到适合的主体和平台,全面参与项目洽谈和落地服务,坚决杜绝一切“走过场、搞形式”的现象。
16.强化经费保障。加大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保障重大招商活动、数字化管理平台、重要客商考察接待、驻外招商工作开展等事项。
附件:1.南湖区工业项目准入评分表
2.南湖区产业发展专家顾问库名录
3.南湖区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落地倒逼机制
附件1
南湖区工业项目准入评分表
序号 | 内容 | 部门 | 总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产业导向 | 区经信 商务局 | 10 | 1. 产业导向(2分):项目符合南湖区主导产业的,得2分,不符合不得分。 2. 招大引强(2分):投资方符合世界500强、国际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独角兽、总部经济项目,得2分,不符合不得分。 3. 智能制造(2分):项目符合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申报条件,准备申报的得2分,不符合不得分。 4. 投资规模(4分):总投资100亿元以上项目,得4分;50亿元以上项目,得3分;10亿元以上项目,得2分;10亿元以下项目,得1分。 | |
2 | 投资效益 | 区经信 商务局 | 20 | 1. 投资强度(6分):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到南湖区准入标准的,得5分;每超50万元/亩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低于准入标准的,得0分。 2. 亩均税收(8分):亩均税收达到南湖区准入标准的,得5分;每超5万元/亩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低于准入标准的,得0分。 3. 增加值率(6分):增加值率达到上年度全区平均值的,得5分,每超5%加 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分;低于全区平均值的,得0分。 | |
3 | 创新能力 | 区科技局 | 10 | 1. 技术领域(2分):属于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得2分,不属于的不得分。 2. 科研人员(3分):按研发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A.30%(含)以上,得3分;B.20%(含)-30%,得2分;C.10%(含)-20%,得1分;D.10%以下,不得分。 3. 建设规划(2分):研发机构与项目规划同步建设,并提供明确建设方案的,得2分,没有同步建设或未明确建设方案的,不得分。 4. 研发投入(3分):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A.6%以上,得3分;B.4%以上-6%,得2分;C.3%-4%,得1分;D.3%以下,得0分。 | |
4 | 环境准入 | 区生态 环境分局 | 10 | 用地项目(适用以“标准地”制度供地的企业投资项目) | 达到南湖区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指导性指标(南政务数据〔2020〕25号文件)行业单位排放增加值指标最低值的,得7分,每增加5%,加0.5分,最高10分,未达到单位排放增加值指标最低值的,不得分。 |
租赁项目和其它项目(适用除“标准地”制度外的项目) | 1.废水排污强度(5分):无生产废水产生的项目,得5分。排污强度按照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固定资产投资额计算,简称PI(吨/千万元)。【PI>0.2,得0分;0.16<PI≤0.2,得1分;0.12<PI≤0.16,得2分;0.08<PI≤0.12,得3分;0.04<PI≤0.08,得4分;0<PI≤0.04,得5分】 2.废气排污强度(5分):废气排污强度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排污量/固定资产投资计算,简称PI(吨/千万元)。【PI>0.2,得0分;0.16<PI≤0.2,得1分;0.12<PI≤0.16,得2分;0.08<PI≤0.12,得3分;0.04<PI≤0.08,得4分;0<PI≤0.04,得5分】 | ||||
重金属指标(扣分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厂等民生项目除外) | 一类重金属污染物:涉及铅、汞、铬、镉、砷5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项目总投资额小于1亿元,扣10分;项目总投资达到1亿元的,污染物排放强度(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固定资产投资),基准为0.05千克/千万元的,每高于基准10%,扣1分,扣完为止。 其他重金属污染物:涉及镍、锌、铜其他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污染物排放强度(重金属排放总量/固定资产投资)基准为0.1千克/千万元,每高于基准10%,扣1分,扣完为止。 | ||||
5 | 能耗强度 | 区发改局 | 10 | 南湖区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指导性指标(南政务数据〔2020〕25号文件)行业单位能耗增加值指标的正负10%以内,得7分,此外每正负10%(含)分别加减1分,最高得10分,低于60%,得0分。 | |
6 | 土地集约 |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 10 | 新增用地项目 | 1.空间规划(2分):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得2分。 2.落实指标(2分):落实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的,得2分。 3.容积率标准(6分):容积率2.0以上的,得6分;容积率1.2-2.0(含2.0)的,得4分;容积率1.2以下的(含1.2),得2分。 |
租赁用地项目 | 行业符合标准地合同约定得10分,不符合不得分。 | ||||
利用现有厂房 | 企业用地手续齐全,无违法用地行为的,得10分。 | ||||
7 | 安全生产 | 区应急 管理局 | 10 | 1.总量只减不增(4分):不需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得4分,需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分。 2.危险性(6分):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得6分,涉及每一项扣2分。 | |
8 | 审批要求 | 区政务 数据局 | 10 | 1.负面清单(5分):项目不属于三类工业、“两高”行业、南湖区产业结构指导目录中的限制建设类或南湖区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项目,得5分,属于以上的不得分。 2.生产工艺(1分):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高效污染治理措施,污染排放水平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得1分。 3.工业集聚(1分):项目位于园区(工业集聚区)内,远离居民区,周边无敏感点,得1分。 4.综合能耗(3分):低于嘉兴市“十四五”末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0.52得1分,低于0.4得2分,低于0.28得3分。 | |
9 | 水土保持、建筑要求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5 | 节约用水(2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低于10立方米/万元得2分满分,每超过10%扣0.2分,直到全部扣完为止。 | |
区住建局 | 1.绿色建筑(1分):绿色建筑达到一星级要求,得0.5分;达到二星要求得1分。 2.装配式建筑(0.5分):采用装配式建筑得0.5分;不采用装配式建筑得0分。 3.消防等级(1.5分):新建厂房的火灾危险性为甲类得0分,乙类得0.5分,丙、丁、戊类得1.5分;租赁企业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低于或者等于出租厂房原通过验收的火灾危险性得1.5分;租赁企业生产的火灾危险性高于出租厂房原通过验收的火灾危险性得0分。 | ||||
10 | 质量、标准化、计量及知识产权 | 区市场 监管局 | 5 | 1.质量标准(2分):其中产品执行国际先进标准或“浙江制造”标准,得0.5分;有按照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组织生产的计划,得0.5分;有标准自我公开计划,得0.5分;有计量器具的量值溯源计划,得0.5分。 2.知识产权(1.5分):企业拥有自主发明专利的,得1分;拥有注册商标的,得0.5分。 3.特种设备(1.5分):涉及特种设备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得0.5分,在用特种设备均取得使用登记证并均取得有效期内合格检验报告的,得1分。 | |
否决性指标 | 1.凡不符合《嘉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准入要求的项目,不予准入。 2.属于南湖区产业结构指导目录中的逐步转移类不予准入。 3.危险化学品项目(否决项)位于化工集聚区外的,不予准入;涉及光气、氯气、氨气、溴素等有毒气体和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不予准入;涉及硝化、氯化、氟化、过氧化等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新建、扩建建设项目,不予准入。 4.凡在区域限批缓批期间的高耗能行业不予准入。 | ||||
加分项 | 1、项目主体拟上市的,根据具体情况加5到10分; 2、项目所属行业为数字经济领域的,加5分。 |
附件2
南湖区产业发展专家顾问库名录
序号 | 姓 名 | 就职单位 | 产业类别 | 研究领域 / 业务特长 |
1 | 孙 标 | 浙江中科应用技术研究院 生命健康研究所 副所长 浙江启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 生命健康 | 生命健康,生物医药的研发与推广 |
2 | 章成君 | 浙江中科应用技术研究院 生命健康研究所所长 | 生命健康 | 生物信息学,基因组学 |
3 | 张晓鹏 | 南湖实验室 | 生命健康 | 生物技术药物 |
4 | 黄 鹤 | 嘉兴凯实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生命健康 | 生物医学工程/医疗仪器/体外诊断仪器和试剂 |
5 | 李兆敏 | 脉通医疗科技(嘉兴) 有限公司 | 生命健康 | 微创伤介植入医疗器械 |
6 | 李志宏 | 嘉兴和剂药业有限公司 | 生命健康 | 抗癌创新药设计、开发 |
7 | 刘洪斌 | 浙江亚瑟医药有限公司 | 生命健康 | 生物医药产业领域-高端仿制药研发、生产及销售 |
8 | 黄 杰 | 恒敬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生命健康 | 免疫学、病毒学、发育生物学、神经科学和肿瘤学/其是日本免疫学学会会员,美国癌症协会会员 |
9 | 范 豪 | 恒敬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生命健康 | 生物技术、分子生物学、生制制药/利用生物技术制造生物产品和相关制药的研发和大规模生产的能力,在相关领域建设了数个大中型工厂和企业 |
10 | 胡启明 | 嘉兴中科轻合金技术工程中心项目经理 | 生命健康 新能源 | 医疗领域,储氢新材料和新能源 |
11 | 明帅强 | 嘉兴科民电子设备技术 有限公司 研发工程师 | 智能装备 | 主要研究方向为原子层沉积装备技术及应用开发,新型外延装备技术及其应用、原子层沉积装备技术及应用开发,新型外延装备技术及其应用。 |
12 | 陈铁虎 | 中科迈金节能技术(浙江)有限公司 总经理兼执行总监 | 智能装备 | 能源应用、节能环保装备设计研发。 |
13 | 朱海斌 | 浙江清华柔性电子技术研究院检测与装备事业部部长 | 智能装备 | 装备系统健康在线监测、机器视觉检测、智能制造。 |
14 | 李耀中 | 魏斯瓦瑟环境技术(嘉兴) 有限公司 | 智能装备 | 水环境处理技术 / 陕西省委组织部第八批“百人计划”专家 |
15 | 石明全 | 嘉兴中科工业设计工程中心 主任,高级工程师 | 智能装备 机械工程 | 智能制造、机械工程 |
16 | 夏 洋 | 浙江中科应用技术研究院 副院长 嘉兴中科微电子仪器与设备 工程中心 主任 嘉兴科民电子设备技术 有限公司 董事长 | 集成电路和芯片 | 长期从事集成电路装备研究,成功开发了365nm曝光机、匀胶机、ICP刻蚀机、PECVD、PVD、ALD、ALE、cluster薄膜系统、二维材料及量子器件制备系统、集成电路科教融合仪器等装备,销售超过1000台套,广泛应用于科研院所前沿科技研发及集成电路产业生产,部分解决了“卡脖子”难题。 |
17 | 田秀伟 | 中国电子科技南湖研究院 | 集成电路和芯片 | 半导体、集成微系统 |
18 | 张 磊 | 南湖实验室 | 集成电路和芯片 人工智能 软件信息 | 集成电路和芯片、人工智能、软件信息 |
19 | 汤 磊 | 嘉兴鼎镓半导体有限公司 | 集成电路和芯片 | 紫外光电芯片 |
20 | 张 娅 | 嘉兴中科轻合金技术工程中心 副研究员 | 新材料 | 新能源材料、生物材料、镁合金微观 结构&性能 |
21 | 周学华 | 嘉兴中科轻合金技术工程中心 副研究员 | 新材料 | 新能源材料、生物材料、镁合金应用 产业化,环境科学 |
22 | 黄清林 | 浙江智峰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新材料研发总负责人 | 新材料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23 | 陶 欢 | 上海大学(浙江·嘉兴)新兴 产业研究院 | 软件信息 | 上海车联网行业杰出个人,抗疫公益项目“云逆行”项目发起人。多年从事嵌入式系统、智能交通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和标准化工作,精通物联网、北斗导航、人工智能、位置服务、大数据等相关技术与应用。在智慧城市建设、城市综合管理和治理等领域开展了大量的应用创新和实践,带领团队申请知识产权近50项,实现成果转化100余项。 |
24 | 董广军 | 嘉兴中科光电工程中心 主任 | 软件信息 | 软件信息 |
25 | 朱冬青 | 嘉兴中科声学工程技术中心 产品经理/硬件技术负责人/ 高级资深硬件工程师 | 软件信息 | 水声定位通信技术领域,主持并负责公司各类释放器、信标、定位潜标、(长、短、超短)定位系统、智能浮标、信号采集系统、大功率功放等产品研发工作。 |
26 | 薛 强 | 嘉兴中科声学科技有限公司 副总工程师 | 软件信息 | 声学定位、导航、通信 |
27 | 邢 涛 | 嘉兴中科物联网工程技术中心 主任 | 软件信息 | 多年来从事物联网的研究、开发和标准制定,以及在行业中的应用,是国家物联网基础标准工作组和国家传感网标准工作组和ISO/IEC JTC1/WGSN等国内外物联网标准组织的发起人。 |
28 | 晏小波 | 南湖实验室 | 软件信息 | ASIC芯片设计技术、处理器微体系结构设计、片上储存系统设计、大规模芯片验证与测试等。 |
29 | 宋文杰 | 南湖实验室 | 软件信息 | 计算机视觉、人工智能 |
30 | 莊 敏 | 嘉兴嘉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软件信息 | 网络与信息安全/安全运维、应急响应。 |
注:专家排名以产业领域(生命健康、智能装备、集成电路与芯片、新材料、软件信息)为序。
附件3
南湖区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落地倒逼机制
为加快推进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的落地,以目标倒逼执行,以时间倒逼进度,以通报倒逼提速,以问责倒逼落实,强力推动招商引资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特制定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落地倒逼机制。
一、签约项目清单管理制度。对投资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合同外资300万美元以上,符合我区主导产业方向或对全区产业发展转型有重要带动作用的项目,统一纳入倒逼机制管理清单。
二、重大项目领导联挂制度。对世界500强、国际行业领先企业、总部经济或对区域经济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项目、投资额5亿元人民币以上、合同外资1亿美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实行区级领导联系重大项目全覆盖,形成“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格局。
三、属地管家全程服务制度。对纳入倒逼机制管理清单的项目实行管家服务制度,属地政府为每个项目指定副科级以上负责人,作为项目落地服务“总管家”,全程“代入式”负责项目的跟踪落实和服务推进。
四、推进节点限时管理制度。对签约项目加强精细化管理,排定每个项目的联审、注册、到资、供地、开工等时间节点,形成项目落地管理“时刻表”,并明确每个节点的责任人员,确保项目推进环环相扣、节节有责。
(一)工业用地项目
1.联审(注册):项目签约后,属地政府尽快完善投资协议内容,协助项目方编制可研,积极对接落地指标,60日内完成联审或注册。按规定须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评估的地块,在签约前应完成相关调查与评估,如涉及污染地块修复,须完成土壤污染修复并经评估达标后方可签约。
2.供地:选址地块已具备出让条件的,属地政府在联审会议纪要出具后7日内向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提交供地申请,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7日内完成供地测绘、确认规划条件,材料齐全的7日内召开土地委会议,土地委会议纪要出具后45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对选址地块尚未具备出让条件的,按以下情况分类处理:
若仅涉及新增土地需办理农转用等报批手续的,在区政府同意安排土地指标,且属地政府已完成报件准备的情况下,可提前联审,并同步办理供地前期准备手续,待土地报批完成后,按正常流程供地;
若仅涉及控制性规划局部调整的,在区长办公(规划)会议审定局调方案后,可提前联审,并同步办理供地前期准备手续,待控规局调批复后,按正常流程供地;
若同时涉及农转用报批以及控规局调的,需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提前联审,并同步办理供地前期准备手续,待土地报批完成后,按正常流程供地。
3.红色代办及预审:属地政府在联审会议纪要出具后立即启动红色代办服务,在土地规划设计条件确定后提前赋码并准备建筑设计方案等材料。区行政审批局在土地招拍挂过程中完成施工图审查、能评环评等施工前期审批手续的预审。
4.审批、开工:签订出让合同后,区行政审批局当日启动项目备案、能评、环评等正式审批手续;属地政府催促项目方于7日内缴纳出让金;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于出让金缴纳之日起7日内完成规划许可;区行政审批局于规划许可当日完成施工许可;项目方于获得施工许可当日开工。
5.建设:项目开工后30日内入统计库,每月固定资产投资需达到时序进度,即自开始建设累计实际完成投资/自开始建设累计应完成投资≧60%。
6.竣工、投产: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投产。
(二)租赁厂房、零地技改项目
联审会议纪要出具后30日内开工,项目中涉及化工、电镀等工艺流程需省、市相关单位审核的,可延长90日;建设、竣工、投产要求同用地项目。
(三)服务业项目
签约后30日内完成注册。
(四)外资项目到资要求
注册后90日内实现首次到资。
五、签约项目推进调度制度。对签约项目实行常态化协调调度,区主要领导每月召开例会,分管领导每周召开例会,听取签约项目落地情况和重点在谈项目招引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重大招商项目在洽谈、选址、政策支持、落地等过程中的问题,压实责任单位,落实责任到人。
六、进度超时亮牌警告制度。区经信商务局每月通报签约项目落地进度,并对超时项目进行警告。每个时点超过规定时限10%以上的,给予黄牌;超过规定时限20%以上的,给予红牌;两次黄牌相当于一次红牌,红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体系。
附件: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落地进度标准
附件
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落地进度标准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区监委,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属国有企业。 | ||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印发 |
南政办发〔2023〕1号 (编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招大引强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1)(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