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550137/2023-185555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23-10-07 |
文 号 | 主题词 |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关于节能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推动我区建筑节能工作,确保节能建筑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建筑物能源利用效率,增强社会建筑节能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嘉兴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拟开展全区在建工程进行节能材料(产品)质量抽查,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三方检测机构,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本次南湖区在建工程项目节能抽查公开征集第三方检测机构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被征集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各项能力,并择优选取一家。
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工作的检测机构;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同时具有:①具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 (或具有原见证取样检 测 (房建) 、见证取样检测 (通用) );②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 (CMA) 合格证书(附表中含节能材料等参数);
三、南湖区在建工程节能检测工作第三方检测机构费用
检测工作费用共计3万;
四、南湖区在建工程节能抽查工作内容及要求
对我区已确定的12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节能抽查,对项目节能材料进行抽样检测,真实地反映在建工程节能质量的现状情况,并形成抽查成果。
五、征集程序及方式
凡符合条件的社会第三方检测机构可自愿报名,报名采取现场确认,报名企业请如实填写《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建工程节能检测工作报名表》(需加盖企业公章),并将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复印资料一并密封盖章报至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3办公室,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3日(7个工作日),联系人:蔡利君,联系电话:82163235。
六、其他事项
为保证本次公开征集第三方检测机构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机构不得弄虚作假;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