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550831/2023-188344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经信商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3-12-18 |
文 号 | 主题词 |
根据《南湖区2022年度深化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实施方案》(南政办发〔2023〕41号)文件要求,拟对绩效综合评价D类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自执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按《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执行相应加价:对一年被评为D类、连续两年以上被评为D类的企业分别执行加价0.3元/千瓦时、0.4元/千瓦时的用电加价政策。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18日起至2023年12月22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南湖区经信商务局反映情况。联系地址:南湖区行政中心1135室;联系电话:82838579;邮政编码:314051。
南湖区经济信息商务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