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550567/2023-146413 公开分类
发布单位 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 2023-02-20
文  号 主题词

浙江丰川电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修复公示

发布日期:2023-02-20 15:05 信息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浙江丰川电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丰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信用修复,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嘉兴市企业环境信用不良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拟对该失信行为予以修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浙江丰川电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环境违法行为,原嘉兴市南湖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8年8月29日做出行政处罚(南环罚决字〔2018〕100号),责令限期拆除,处以人民币玖万陆仟元罚款(罚款人民币9.6万元)。此后,该公司对违法行为及时整改,按时缴纳罚款,且至该公司申请企业信用修复之日,未有新的同类不良信息,故拟同意该公司的企业信用修复申请。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4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反映情况的,请于公示期间与我局联系。

监督电话:0573-82835369;联系单位: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法规宣教科;地址:嘉兴市南湖区总部商务花园56栋生态环境分局415办公室;邮编:314000。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