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书记、局长分管党风廉政、机关党群工作、财务、信息宣传、反诈宣传、扫黑除恶、政务公开、保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投资项目审批、招投标、中介机构管理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行政审批一科,招投标管理科(中介机构管理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生态文明、美丽乡村、城乡融合等工作,联系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消防大队,联系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