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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733199846/2023-165572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政务数据局(行政审批局) | 发布日期 | 2023-05-15 |
文 号 | 主题词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原文链接 | |
1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泰禾电梯有限公司年产电(扶)梯20000台建设项目“多评合一”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 | 嘉(南)环建〔2023〕16号 | 2023年5月6日 | 见附件。 |
2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德威不锈钢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不锈钢异型管智能化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嘉(南)环建〔2023〕17号 | 2023年5月11日 | 见附件。 |
3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嘉兴市一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5万件智能家具标准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嘉(南)环建〔2023〕18号 | 2023年5月11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害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嘉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