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们是来归还电费的……”4 月 18日,孔某和刘某走进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新嘉派出所,补交电费17万元。事情还要从去年初说起。2022 年 1 月 12 日,新嘉派出所接到国网嘉兴供电公司和越秀北路某工厂工作人员报警:越秀北路某工厂沿街店铺电能损耗过高,远超其他地区,经工作人员测量,确认有人通过非法手段盗窃电能。
接到报案后,新嘉派出所迅速抽调警力,与电力部门紧密配合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电力公司专业人员上门检查后发现,电表确实存在线路改动的情况。由于承租户早在 2017 年陆续离开嘉兴,在青海西宁、安徽六安、河南洛阳等地谋生,办案民警受限于发案时间久、客观证据相对较少、电费损耗计算困难、各地疫情频发等因素,案件一直未能侦破。一年多来,办案民警侦查的脚步从未停歇,作为主办民警的顾佳杰,多次联系鉴定机构对被改动的电表进行鉴定,围绕每条线索调查核实、实地探勘现场,多次向工厂工人了解实际情况,案件侦破终于传来消息。
经过多次出差,其中一名尚在嘉善工作的嫌疑人刘某被找到。起初,刘某还心存侥幸,拒不正面回答民警提出的问题,但在民警强大的心理攻势和如山的证据面前,刘某的思想防线终于被攻破,承认 2015年私改电表逃费。
2015年,刘某、孔某、王某曾在越秀北路经营店铺,当上小老板,虽然没能赚上大钱,日子倒也过得风平浪静,但对账时店里电费支出较大,心里就打起了小算盘。
“少交点电费,运营成本低了,到手的钱不就多了吗?”一番思考过后,刘某和孔某、王某找到仪表厂工作人员修改了店铺的电表,让店里用的电绕过电表计量,也就是偷电。时间一天天过去,每个月的电费少交了不少,窃电量也日积月累增加起来,直到2022年1月,国网嘉兴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店铺电表异常,初步判断偷电时间长达6年,折合人民币20万元。
2022年11月8日,孔某在安徽六安被民警抓获。目前,刘某、孔某被南湖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3年2月7日,王某被南湖警方抓获,当场退还电费3万元。4月18日,孔某和刘某主动补交了电费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