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名”到位 “回访”到心 为实干者撑腰鼓劲

发布日期:2023-06-13 08:38 信息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非常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召开澄清会为我受到的不实举报进行澄清正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履职尽责、干事创业。”今天,南湖区纪委区监委在某部门召开澄清会,为某干部的失实检举控告进行澄清正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南湖区纪委区监委深化运用澄清正名等工作机制,严把澄清工作“启动关”“筛选关”“实施关”,通过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今年以来已为6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影响的党员干部和1个组织澄清问题,其中两名为部门和镇街“一把手”,及时消除妨碍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负因子”。澄清工作结束后,及时通报组织人事部门,避免干部因受诬告、误告、错告等影响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事宜,形成全链条式管理闭环,让实干者没有后顾之忧。

“之前受到处分的时候思想包袱很重,但处分之后,组织的回访教育、关爱激励,让我又重拾了信心......”一位刚受到处分的人员在纪检监察干部回访教育时表示。

在做好澄清证明工作的同时,南湖区纪委区监委还将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作为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重要举措,紧扣访前研判、访中疏导、访后关注三个重点阶段,根据回访对象身份、职务、年龄、处分轻重、处分期间个人表现等情况,分级、分层、分类开展精准回访教育。特别是今年以来首创“四字”回访教育法,即一人一策“研”、全面客观“听”、关爱激励“促”、多措并举“防”,将回访教育、警示教育和关心关爱进行有机结合,推动“跌倒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与此同时,南湖区纪委区监委不断健全完善关爱激励制度和回访教育制度,先后会同组织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之首善之区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督查考核、正向激励、从严执纪、关爱保护等4个维度15条详细措施;出台《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和重新使用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了教育帮带、回访教育、综合评价、结果反馈等各项机制。

下一步,南湖区纪委区监委将始终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打好精准问责、容错免责、澄清正名、回访教育“组合拳”,为想干事的干部除影响、增底气、鼓干劲,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的强烈信号,有效激励全区广大干部勇担当、善作为。